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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利,女,汉族,大学学历,1985年7月出生,2007年11月参加工作,200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公诉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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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利自2007年11月参加工作以来,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人员核心价值观为指引,忠诚于党的事业,好学上进,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特别是从事公诉工作五年以来,勤奋刻苦、兢兢业业,工作精益求精,出色地完成了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赢得了领导的信任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在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加强法律监督,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方面做出了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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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犯罪,服务大局
改革、发展、稳定是当前全党全国的大局,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办案中,该同志认真研究、掌握起诉案件的正确标准,牢固树立证据意识,正确把握起诉、不诉条件,认真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对于认定事实证据不足的案件,她都提出详细的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列出需要补充侦查的证据项目,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防止打击不力、错漏罪行。
利用公开审判的法庭,揭露犯罪,教育群众是国家公诉人所肩负的重要职责。该同志在开庭前,总是根据案情精心制作讯问,答辩提纲,在做好庭前预案的基础上及时补充和完善证据。在公诉邹某某等人强奸一案中,被告人自归案后一直拒不认罪。该同志当庭出示了大量有关证据材料,证实邹某等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有力的证据当庭深深地震慑了被告人,使其终于在证据面前向法庭供认犯罪经过,最终经合议确认判处了有期徒刑。
公正执法,争创一流
张俊利同志于2012年9月被任命为本院公诉科科长,对于非法律科班出生的她来说,新的工作岗位是一次全新的挑战。她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懂就向领导和同志们请教,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在该同志的不懈努力下,该院公诉部门连续两年在全盟公诉部门实绩考核中排名第一,连续两年被本院评为先进科室,2013年度荣立集体三等功。
因工作业绩突出,张俊利同志被本院评为2011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信息调研员,2011年、2013年、2016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被二连浩特市委员会、政府评为2012年度人民满意政法干警;2013年撰写的二检公诉建[2013]1号检察建议书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被锡盟检察分院、二连市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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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该同志身先士卒,带领全科干警在做好各项执法办案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工作中,制定了《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措施》,主要从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服务企业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三个方面开展工作,尤其是司法救助工作2012年度被锡盟检察分院公诉处确认为该院公诉部门的工作亮点,该同志撰写的有关该院公诉科司法救助工作的文章被检察日报采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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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执法,清正廉明
在办案中,该同志不仅注重办案技巧的运用,同时将公正执法的意识贯穿于办案的每一环节。工作中,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追求公平、正义。为了使法律这杆天平永不倾斜,她在办案中严守办案纪律,从未有过对当事人及有关单位吃、拿、卡、要的现象,并多次拒绝当事人及其亲属、朋友的宴请和送礼。在办案中,总是有一些说情的人通过各种关系和渠道,要么打探消息,要么帮忙说情,该同志始终能够严于律己,不为情所动、不为财所惑,拒贿赂抗腐蚀,光明磊落依法办案,树立了人民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张俊利同志政治素质过硬,检察业务精湛,恪守检察纪律和职业道德,忠于事实和法律,热爱公诉工作,甘于奉献,开拓进取。她用自己辛勤的汗水和智慧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疑难案件,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来源 | 二连浩特市检察院
编辑 | 宗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