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金融新闻网
您的位置:百色金融新闻网 > 理财投资 > 鼠贷金融:P2P理财平台如何应对专项整治中的法律问题-鼠贷金融

鼠贷金融:P2P理财平台如何应对专项整治中的法律问题-鼠贷金融

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日期:

返回目录:理财投资

最新资讯《鼠贷金融:P2P理财平台如何应对专项整治中的法律问题-鼠贷金融》主要内容是鼠贷金融,近期,互联网金融领域“雷声阵阵”,P2P行业在投资者心中完美的形象轰然倒塌。快鹿集团出现问题的时候,投资者呼天抢声称“P2P进入高危期”,中晋系资产被查时,不少投资者表示“P2P太可怕了,要坚决远离”。,现在请大家看具体新闻资讯。
鼠贷金融:P2P理财平台如何应对专项整治中的法律问题

近期,互联网金融领域“雷声阵阵”,P2P行业在投资者心中完美的形象轰然倒塌。快鹿集团出现问题的时候,投资者呼天抢声称“P2P进入高危期”,中晋系资产被查时,不少投资者表示“P2P太可怕了,要坚决远离”。但实质上,出问题的的这两家公司都与P2P毫无关系,P2P为何会背黑锅呢,P2P又为何频频背黑锅呢?P2P网贷行业要怎么样才能符合法律不背黑锅呢?带着诸多疑问,我们采访到了鼠贷金融总经理叶傲冬。

鼠贷金融总经理叶傲冬指出,首要的原因在于投资者对线下理财和P2P理财概念混淆而产生的误解。其次,P2P网贷行业在野蛮生长的同时问题频发,相关法律和政策也有缺陷和滞后性,使得人们一提起P2P头脑中就会浮现“跑路”的字眼。

记者:国有企业(金融性质)设立分公司,是否有特殊要求?

叶傲冬: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对国有企业设立分公司没有特殊规定,需要根据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而金融性质的公司应当注意,在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期内,全国各省市将暂停登记注册在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金融相关字样的企业。具体而言,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出现跟“金融”有关字样的机构,包括交易所、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均将暂停注册。由于整治时期的特殊性,各地对金融性质的公司注册要求可能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工商管理部门。

记者:从法律角度如何解读P2P平台的银行存管业务合规化?

叶傲冬:要求P2P企业进行资金银行存管主要是为了防范P2P企业自建资金池,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央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规定: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从规定中可以得出P2P企业的合格资金存管机构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

但由于银行对合作平台的资质要求较高,以及银行存管系统的开发与技术对接需要时间准备,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管不能满足P2P企业的业务需求,实际接入银行存管的平台不多。因此,目前P2P行业较为常见的是平台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托管,或者再由第三方支付机构在银行开设账户这两种模式,即联合存管。但在联合存管的模式中,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资金托管业务的合规性问题突出,不能有效保障资金安全,因此联合存管方式的漏洞可能导致其不符合监管要求而被叫停。

叶傲冬认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具有法律依据和可靠资质,能够更好地保障资金安全,防范法律风险。P2P企业将资金存管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有效地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避免形成资金池,是合规发展的必然趋势。

鼠贷金融:P2P理财平台如何应对专项整治中的法律问题

记者:P2P企业非正常终止运营后的一般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叶傲冬:根据《公司法》,我们认为非正常终止有两种情况,一是被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二是破产。第一种情况属于解散清算,解散清算按公司法及其解释规定程序进行,具有任意性,可以由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第二种为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强制性。

P2P企业非正常终止主要是被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情况,可以由P2P公司自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若出现P2P企业的大股东、主管人员跑路或其他原因,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时,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记者:在14部委专项整治中,P2P企业如何依法“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叶傲冬提出5点要求:

(1)P2P企业要自审自查,全面检查自身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2)P2P企业应当遵守法律,严防非法集资、洗钱等金融犯罪;

(3)P2P从业者应当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和守法意识,加强自律;

(4)P2P企业要实时掌握政策动向,及时调整业务,合规经营;

(5)P2P企业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整治工作,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退出、转型或继续经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新的发展规划。

记者: 问题4如果业务员借平台名义,线下搞吸储如何处理?

叶傲冬:根据《P2P监管细则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除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及其他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开展业务。因此P2P开展线下业务是被禁止的。

若是平台业务员开展线下业务,轻则违规,重则违法(达到一定的数量和金额可能构成非法集资)。如果单位知情并且放任业务员的行为或者是单位要求业务员开展线下业务,则构成单位犯罪,单位和个人将受到刑事处罚。若单位不知情,个人可能构成非法集资犯罪。

鼠贷金融:P2P理财平台如何应对专项整治中的法律问题

相关阅读

关键词不能为空

经济新闻_金融新闻_财经要闻_理财投资_理财保险_百色金融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