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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就投资者关心的证券交易印花税部分,《意见稿》显示证券交易印花税按1‰的税率,维持不变;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或者税率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有观点认为,印花税立法中,把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和税率调整的职责赋予国务院,就是为及时根据股市情况发挥调节作用留有余地和空间。
证券交易印花税保持不变
印花税,是税的一种,是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是印花税的一部分。目前我国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即卖出股票才收取股票总额千分之一的印花税。
财政部1日发布《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显示,证券交易印花税1‰的税率维持不变,而为灵活主动、便于相机调控,更好适应实际需要,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和税率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证券交易印花税仍按现行规定,采取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扣代缴方式。
征求意见稿还将以股票为基础发行的存托凭证也纳入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范围,财政部称,主要考虑是存托凭证以境外股票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并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将其纳入印花税征收范围,适用与股票相同的政策,有利于保持税制统一和税负公平。
1988年至2017年,全国累计征收印花税21450亿元,年均增长19.1%,其中2017年征收印花税2206亿元。2018年前三季度,证券交易印花税881亿元,同比下降6.5%,这也是年内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同比首次出现下降。
财产赠与等六种情形免征或减征印花税
在税收减免上,《意见稿》规定了六种免税情形。征求意见稿规定:为避免重复征税,对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为支持农业发展,对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自产农产品订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税。
为支持特定主体融资,对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提供优惠贷款订立的借款合同、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订立的借款合同免税;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对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订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税。
为支持国防建设,对军队、武警部队订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免税;为减轻个人住房负担,对转让、租赁住房订立的应税凭证,免征个人应当缴纳的印花税。
为更好适应实际需要、便于相机调控,同时体现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免征或者减征印花税的情形,但应当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关于纳税方式,征求意见稿规定,印花税统一实行申报纳税方式,不再采用贴花的纳税方式。证券交易印花税仍按现行规定,采取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扣代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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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次印花税调整对股市的影响
证券交易印花税历史上经过9次调整,从最开始的双边征收千分之三到现行的单边征收千分之一。
1990年印花税在深圳开征,当时征收标准是由卖出股票的交易者缴纳成交金额的6‰;同年的11月,深圳市场对买家也开征了6‰的印花税。
1991年10月10日,印花税由6‰下调到3‰,这是我国证券市场史上第一次调整印花税。调整后大牛市行情启动。
1997年5月12日,印花税由3‰上调到5‰。当天形成大牛市顶峰,此后估值下跌500点。
1998年6月12日,印花税由5‰下调到4‰,调整后首个交易日,沪指收盘小幅上涨2.65%。
1999年6月,B股交易印花税税率降低为3‰。上证B指一个月升幅逾50%。
2001年11月16日,印花税由4‰下调到2‰,调整后股市有过一段100多点的行情。
2005年1月23日,印花税再次下调,由2‰下调到1‰。调整后的1月24日,沪指收盘上涨1.73%。
2007年5月30日,印花税由1‰上调到3‰,这是1997年以来10年间唯一的一次上调。上调次日,两市收盘跌幅超过6%。
2008年4月24日,印花税从3‰调整为1‰。调整后,大盘几乎涨停。
2008年9月19日,证券交易印花税由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当天A股1000余只股票涨幅在9%以上。
天府早报记者 冷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