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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须知-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主要内容是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现在请大家看具体新闻资讯。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我校积极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现将相关办理须知通知如下:
一、在校生续贷
1、续贷声明:请还未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完善续贷声明的同学尽快填写,填写要求:
反映学生上一学年学习、生活及思想情况;
学生家庭经济情况;
贷款需求及下一学年贷款续贷申请。
2、材料准备:从系统导出打印《申请表》原件1份;
3、办理程序: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至县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
4、持《受理证明》返校,交给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老师。
5、学生处资助办公室在开学时会收回《受理证明》,统一录入电子回执。
注:办理续贷时不再需要提供《高校鉴定证明》
二、在校生新贷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www.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要一起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
3、所需材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需携带双方户口本)。
4、持《受理证明》返校,交给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老师。
5、学生处资助办公室在开学时会收回《受理证明》,统一录入电子回执。
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6月21日
(本文为云南师范大学相关的通知,仅供参考。各个地方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