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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公告编号:2016-045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 2016年 4月 2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通知;
2、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6 日在公司 2
号基地三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 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 3名;
4、 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陈永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 会议合规情况: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变更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决议有效期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 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日”。
现将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变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
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7)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2016年 5月 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变更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变更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三、 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前认可意见》;
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 5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