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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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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证监办发[2017]84号)的规定,10月1日(星期一)至10月7日(星期日)休市,10月8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另外,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投资者于2018年9月26日15:00后在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予以拒绝;
(2)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规定,投资者于2018年9月28日申请赎回的本基金份额将于2018年10月8日起不再享受本基金的权益分配;
(3) 本基金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已签约的定投扣款、转换转出业务及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4) 本基金自2018年9月28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代销机构2000万元以上大额申购业务除外),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5) 若投资者于国庆节假期前或假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而带来不便;
(6)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①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费)或021-38789788
网址:www.zhfund.com
②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财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安粮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景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成都华羿恒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及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关于中海医疗保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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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对于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和转换转入本基金金额不应超过1000万元(不含)。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或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或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本基金有权予以拒绝。
(2) 投资者于2018年9月24日15:00后在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不予确认;
(3) 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转换转出业务及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4) 本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5)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①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费)或021-38789788
网址:www.zhfund.com
②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财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安粮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景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成都华羿恒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及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元时,中海中证高铁份额(场内简称:高铁分级,基金代码:502030)、中海中证高铁A份额(场内简称:高铁A,代码:502031)、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场内简称:高铁B,基金代码:502032)将进行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9月20日,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近期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前述情形下的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触发不定期折算当日,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已跌至0.250元或以下,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0.250元有差异。
2、特别提示:如果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高溢价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3、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随着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降低,其杠杆率升高。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的杠杆率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4、中海中证高铁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中海中证高铁A份额的份额持有人会获得一定比例的中海中证高铁份额,因此其持有的部分基金份额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中海中证高铁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因此,在不定期份额折算过程中,由于尾差处理,可能使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出现微小误差,但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6、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中海中证高铁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中海中证高铁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中海中证高铁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中海中证高铁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1、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中海中证高铁A份额与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中海中证高铁份额的申购、赎回、配对转换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021-38789788。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和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