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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暨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上接D29版)
传 真:021-68801551
保荐代表人:常亮、周子昊
联系人:王呈宇、许天宇、郭皓、杨成、汪旭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已具备公开上市的条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人: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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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
苏亚阅 [2018] 11 号
审计机构: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21-23楼
邮 编:21000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通合伙
苏 亚 阅 [2018] 11 号
审 阅 报 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农商银行)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1-9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这些财务报表的编制是紫金农商银行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南京市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一、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筹建,由南京市辖区内原4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南京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京市江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京市浦口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京市六合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按照市场化原则组建而成的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
2011年3月24日,经江苏银监局出具《关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苏银监复[2011]119号)批准,将南京市辖区内的市区联社、浦口联社、江宁联社和六合联社按照市场化原则新设合并发起设立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本公司取得了江苏银监局颁发的机构编码为B1159H232010001的《金融许可证》和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2000000009698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2012年7月18日江苏银监局出具《关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苏银监复[2012]391号)批准,同意公司2012年4月2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按每10股送1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00,000.00万元增加至220,000.00万元。公司2012年11月7日办理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2014年11月24日江苏银监局出具《关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苏银监复[2014]487号)批准,同意公司2014年8月3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按每10股送0.8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20,000.00万元增加至237,600.00万元。公司2014年12月19日办理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2016年7月27日江苏银监局出具《关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苏银监复[2016]184号)批准,同意公司2016年5月2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按5%比例送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37,600.00万元增加至249,480.00万元。2016年8月18日公司取得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571433432L的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2016年9月21日江苏银监局出具《关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同意公司2016年7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同意公司向紫金投资、国信集团等74家现有法人股东按3.1元/股的价格发行8亿股普通股股份,募集资金24.8亿元,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49,480.00万元增加至329,480.00万元。2016年9月26日公司办理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2018年9月30日,注册资本329,48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法定代表人:张小军。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571433432L,金融许可证号为B1159H232010001。
本公司属银行业,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外汇同业拆借,资信调查、资信和见证业务,结售汇业务,基金销售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公司共设有131家分支机构,形成总行、分行、一级支行、二级支行管理架构,其中总行直属营业部1家、分行3家、一级支行7家、科技支行1家,二级支行119家。
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下转D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