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金融新闻网
您的位置:百色金融新闻网 > 理财投资 > 伪造存单骗妈妈 结果被判了-12存单法

伪造存单骗妈妈 结果被判了-12存单法

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日期:

返回目录:理财投资

最新资讯《伪造存单骗妈妈 结果被判了-12存单法》主要内容是12存单法,90后男子杨某为向其母亲隐瞒挥霍钱财的事实,找人伪造了一张银行存单。杨某因伪造银行存单的行为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近日被南充市高坪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现在请大家看具体新闻资讯。

90后男子杨某为向其母亲隐瞒挥霍钱财的事实,找人伪造了一张银行存单。杨某因伪造银行存单的行为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近日被南充市高坪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2年,杨某因在福建省打工期间受伤,获得工伤赔偿金13万余元,其母亲唐某便将这13万余元及杨某的部分工资共计14万元存入福建的一家银行。2013年5月,杨某的母亲又将该笔存款以杨某的名义转存至南充市高坪区某银行营业厅。2015年2月,杨某从唐某处将存单骗出,以自己的名义又将14万元存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充市东观镇支行,并办理了银行卡。嗣后,杨某陆续将钱取出挥霍。

2015年3月,为防止取钱情况被其母亲发现,杨某找人伪造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东观镇支行、面额为人民币12万元”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单一张,并交其母亲保管。2015年7月13日下午,其母亲唐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持该存单与杨某及其舅舅到邮政储蓄银行准备查询该存款,杨某恐事情败露,趁舅舅排队之机离开。银行工作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发现12万元整存整取存单系伪造,立即报警。

公安机关认为杨某有重大嫌疑,于次日传唤杨某接受讯问,杨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2016年2月23日,南充市高坪区检察院向高坪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杨某犯伪造金融票证罪。高坪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法条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四)伪造信用卡的。

(四川法制报)

相关阅读

  • 伪造存单骗妈妈 结果被判了-12存单法

  • 百色金融新闻网理财投资
  • 12存单法,90后男子杨某为向其母亲隐瞒挥霍钱财的事实,找人伪造了一张银行存单。杨某因伪造银行存单的行为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近日被南充市高坪区法院判处
关键词不能为空

经济新闻_金融新闻_财经要闻_理财投资_理财保险_百色金融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