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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1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0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01日起至12月31日。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注:无。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业绩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年07月21日生效。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四季度以来,国内需求端持续疲软,出口增速下行压力增大,经济延续下行趋势;11月CPI与PPI同比增速有所下降,整体通胀风险可控。货币政策更加关注内部均衡,基调保持稳健,流动性合理充裕。央行政策注重宽货币向宽信用的传导,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12月美联储确定加息,但下调2019年加息次数预期,货币政策受到的外部掣肘正在减弱。年末时点银行间流动性分层现象仍然存在,资金利率出现时点性波动,四季度银行间 7 天质押式回购加权利率均值为2.83%,比三季度上升16BP。
2018年四季度,除半年内资产收益率随资金面有所波动外,债券市场收益率整体有所下行。短端收益率下行幅度不及长端,收益率曲线变平。其中,1年期国开债收益率下行33BP ,1年期AA+短融收益率下行13BP。受跨年资金面波动影响,3个月期限同业存单收益率高点出现在12月底,较三季度末明显上行。
基于对经济基本面、货币政策及资金面的预判,本基金四季度保持较长的组合剩余期限,维持一定的杠杆水平,在类属配置方面以存单及银行存款为主,并把握季末等资金紧张时期,配置收益率较高的短期资产,在保证组合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提高组合整体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为0.8371%,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0.0882%。同期上证综指涨跌幅为-11.6063%,深证成指涨跌幅为-13.8232%,沪深300指数涨跌幅为-12.4521%。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注:无。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注:无。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上表中,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5.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5.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注:无。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注:无。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以上资产支持证券是本基金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1)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银行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2)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3)基金持有的附息债券、贴现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4)基金持有的买断式回购以协议成本列示,所产生的利息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回购期间对涉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资产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估值。回购期满时,若双方都能履约,则按协议进行交割。若融资业务到期无法履约,则继续持有现金资产,实际持有的相关资产按其性质进行估值;
(5)基金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视同债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5.9.2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如是,还应对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浦发银行 2018年1月19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都分行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银监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银监罚字【2018】2号),公司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的主要内容
2018年1月18日,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对公司成都分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成都分行内控管理严重失效,授信管理违规,违规办理信贷业务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执行罚款46,175万元人民币。此外,对成都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1名部门负责人和1名支行行长分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取消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警告及罚款。对此,公司坚决支持和接受监管机构的上述处罚决定,并深表歉意。
二、公司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成都分行上述违规经营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在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的指导和帮助下,及时调整了成都分行经营班子,并对资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分类施策、强化管理,按照审慎原则计提风险拨备,稳妥有序化解风险。目前,成都分行已按监管要求完成了整改,总体风险可控,客户权益未受影响,经营管理迈入正轨。
在此基础上,公司在全行范围内认真开展举一反三教育整改工作,深刻反思,统一思想,吸取教训;端正全行经营理念,更加关注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平衡发展,强化统一法人管理;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合规内控体制机制建设,着重提升内控执行力和有效性,确保全行依法合规、稳健发展。
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积极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控经营风险;坚持“回归本源、突出主业、做精专业、协调发展”,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以良好的经营成果回报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
三、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处罚金额已全额计入2017年度公司损益,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及持续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公司,认为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对公司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通告对该公司债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5.9.3 其他资产构成
5.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1、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流程主要包括:久期决策、期限结构策略、类属配置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其中久期区间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经理在设定的区间内根据市场情况自行调整;期限结构配置和类属配置决策由固定收益小组讨论确定,由基金经理实施该决策并选择相应的个券进行投资。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单位:份
注: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产品持有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情况
公司/产品名称 期末持有份额(份)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3,771,447.3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鹏华资产中证500指数增强FOF资产管理计划 166,102.14
鹏华资产至诚2号资产管理计划 729,854.64
鹏华资产-浦发银行-鹏华资产白泽1号资产管理计划 745,652.61
鹏华资产勤道定增8号资产管理计划 3,848,293.71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第4季度报告》(原文)。
9.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