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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至大白发文为止,多地发布2019年初级会计报名公告,根据财政部规定,10月22号前各省市需出台初级考试考务通知。
各省会陆续发布,大白今天给大家整理了,重庆、河北、江苏扬州、福建、天津(需先进行诚信信息采集)、海南、陕西、青海,河北张家口、安徽、河北唐山、山西、新疆。13个地区的报名通知,大家按需查看,后续大白会持续更新,大家也可以关注报考地的财政厅官网。
重庆
重庆市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采取考后报名审核的方式。
初级会计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25日,报名入口为“重庆会计之家”。
2019年度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7号)文件通知,经研究,现就重庆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2019年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网上报名)。
网上公布成绩后,成绩合格人员持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于10个工作日内到报名区县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由于资格审核后考生信息将通过审核系统自动反馈到人社部、财政部,然后根据资格审核通过情况核发资格证书,所以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能获得会计初级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获得毕业证书的时间必须是2018年11月1日前。报考人员报名时所使用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使用不符合规定照片引发的不良后果概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参加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会计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度我市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11月25日,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应及时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有问题请及时与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3216182 63216192
五、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9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于2019年5月11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根据财政部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全市考点设置将根据报名人数和区域分布设置,具体考点设置情况另行通知。考试考场及考试时间由考试编场软件系统随机自动生成,详见准考证。
六、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重庆会计之家”
(http://www.cqczkj.gov.cn)
网站首页点击会计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填报考试信息并在网上进行缴费,需购买教材的须同时完成预定并缴费。
七、报名考务费
1.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仍按照市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考试报名考务费》(渝价〔2005〕507号)文件规定执行,每科50元。
2.需要收据的考生可电话联系报名区县财政局报名点进行登记,各区县财政局报名点负责登记需要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名人员信息并将相关信息提供重庆市会计人员服务大厅,于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到重庆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开具收据。
八、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名简章及报名问题答疑。
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
河北
河北省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简章已公布,2018年11月8日-2018年11月30日为初级会计报名日期,考试结束后进行报名条件审核,详细的报名要求如下:
(冀会考办〔2018〕9号 2018年10月17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 2019年5月举行。
现就我省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⑷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交费”方式,报名时不设置资格审核,报名网站为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时间为11月8日-30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交费成功后,应重新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成功。
如有问题请在报名期间及时与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报名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条件报名,对个人基本资料、学历情况和照片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考试成绩公布后,合格人员应按照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要求,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9年5月11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五、考务日程
(一)2018年12月2日前,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二)2019年5月4日-10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三)2019年5月11日开始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四)2019年5月31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组织报名工作。考试成绩公布后,认真做好报名条件的审核工作。
(二)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1日前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的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
(三)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精心细致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2019年度全国初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平稳完成。
声明:河北会计信息网原域名 www.hebkjxx.cn 已不属于河北省财政厅,请广大会计工作者注意,如有问题请与河北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
江苏扬州
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30日为江苏省扬州市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请参加19年会计初级考试的考生按照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级会计考试报名。
扬州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扬州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
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7号)要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9年5月举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我市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19年7月31日)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方式
我市2019年初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30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选择扬州考区进行报名,根据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及时缴纳有关考试费用。
扬州考区有7个报名点:
广陵区(含生态科技新城)
邗江区(含蜀岗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江都区
宝应县
高邮市
仪征市(含化工园区)
开发区
考生按照以下原则选择报名点。
1、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4、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扬州市区参加考试。
三、报名费用
(一)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规定,我省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科60元。
(二)收费方式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其考试相关费用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缴纳。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 逾期不再受理。
(三)发票
考生如需开具收据,请自2018年12月6日-2019年1月7日,持报名考生信息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工作日内到扬州扬子江北路471号,财会服务中心4号楼203室开具收据,联系电话:15805275033,逾期不予办理。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5月3日-10日。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
五、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六、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9年5月11日开始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七、成绩查询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19年5月31日前统计完毕。届时,考生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请保留准考证)。
八、资格审查及证书发放
我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取消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成功后直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视同承诺符合报名条件,考试合格后根据扬州市财政局网站通知,凭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报名点领取初级资格证书。如果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弄虚作假,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19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取证时只发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九、报名点咨询电话:
1、广陵区(含生态科技新城)财政局咨询电话:87340204;
2、开发区财政局咨询电话:87962163;
3、邗江区(含蜀岗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财政局咨询电话:87862273;
4、江都区财政局咨询电话:86978603;
5、仪征市(含化工园区)财政局咨询电话:83440979;
6、高邮市财政局咨询电话:84616752;
7、宝应县财政局咨询电话:88236925;
8、扬州市财政局咨询电话:87365377。
扬州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19日
福建
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莆田市、三明市、泉州市、漳州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26日,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现场审核时间: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1月28日。
福建省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福建省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平潭的考生全省统一在福建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报名。
福建省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审核:
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全省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工作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报名条件审核时,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考生应在2018年11月1日至11月26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于11月21日至11月28日到报考人员所在设区市、县(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现场审核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考生应于2018年11月28日前完成缴费,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成功。
由于各设区市报名审核时间会有所不同,敬请考生关注各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设区市财政局、厦门市人事测评中心)、福建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发布的报名公告。
天津
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15日为天津市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请参加19年会计初级考试的考生按照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级会计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仅有4天,而且需要进行诚信信息采集,诚信缺失将无法报名!
2019年度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会考【2018】7号)要求,我市拟于11月12日至11月15日通过本网站进行2019年度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2019年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019年5月11日开始。
2019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将调取会计诚信系统信息,会计诚信系统无信息人员应登陆http:// tjkj.czds.tj.gov.cn 进入“天津市会计诚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后方可报名,请拟报考人员提前做好准备。报名咨询电话:23254427(周六、周日不办公)。
天津市会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天津19年报考通知
需先进行诚信信息采集
根据天津发布的《2019年度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得知2019天津初级报名详情如下:
1、报名时间
天津市拟于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5日进行2019年度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2、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9年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019年5月11日开始。
3、报名方式(重点)
天津2019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将调取会计诚信系统信息,会计诚信系统无信息人员应登陆http://tjkj.czds.tj.gov.cn进入天津市会计诚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后方可报名,请拟报考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这个条件是初级报名第一次增加,所以天津的考生要想报名必须进行诚信信息采集,否则将不能报考!报名咨询电话:23254427(周六、周日不办公)。
4、诚信信息采集要求
(1)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高级)报名将调取会计人员诚信系统信息。会计人员诚信系统在原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基础上升级改造完成,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自动进入该系统,不需要进行信息采集;
(2)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拟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通过“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信息采集”模块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网上审核确认后,进入系统方能报考。
5、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模块分为在岗会计人员和预备会计人员两类。
(1)在岗会计人员:
采集基本信息,同时扫描上传学历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审核确认的开始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2)预备会计人员:
采集基本信息,同时上传学历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外地在津上学的学生上传学生证扫描件)。
大家如有疑问,可拨打天津官方咨询电话23254427询问,下图是天津初级考试通知详情内容。
目前天津已经走出“诚信考试”第一步,相信会有更多的城市出台与之类似的相关文件,这是大势所趋,作为会计人,想要在会计圈“活下去”,诚信必不可失!
海南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海南考区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7号)的精神,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2019年5月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举行。
为了确保海南考区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海南考区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30日,考生在此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上报名后到报名点审核报名材料并缴费。
2018年11月30日24时网上报名系统关闭。本次初级资格考试海南考区不安排补报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执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具体条件
选择海南考区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应符合如下具体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在职在岗人员,其工作单位必须在海南省内;(2)在校学生,其学籍所在地必须在海南省内;
(3)其他人员,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必须在海南省内。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其工作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其学籍所在地必须在海南省内。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人员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为:http://kzp.mof.gov.cn)链接到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站页面。
(二)报名人员按步骤认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1寸白底的证件照片,保存后打印出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携带本人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硬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
四、报名地点
序号
单 位
地 址
电 话
1
海南省会计学会
海口市义龙西路9号宁海大厦三楼
66219619
66218471
2
海南致达财务会计服务中心
海口市解放西路海城大厦503室
66220547
66226113
海口市工业大厦2楼201室
66565915
36328187
三亚市解放路和平街第一小学住宅区旁印象南海3楼301室
88260236
3
海南桂冠文化公司
海口市大同路24号万国大都会写字楼17楼(中公教育)
66597938
4
海南致胜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海口市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3楼C(恒企教育)
66208507
66208527
海口市国贸路47号(港澳)申亚大厦23楼AB座(恒企教育)
68555406
68555416
5
海口市财政局
海口市滨海大道42号
68522135
市政服务中心五楼财政局窗口
海口市海秀路34号工业大厦116室
66793194
6
三亚市财政局
三亚市迎宾路358号财税大楼二楼
88869923
7
儋州市财政局
儋州市迎宾大道茶山路怡心花园D18栋市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23335300
8
洋浦开发区财政局
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政务中心三楼
28810919
9
定安县财政局
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
63823903
10
澄迈县财政局
澄迈县金江镇华成路
67625710
11
文昌市财政局
文昌市新市区文清大道财税大厦
63330185
12
琼海市财政局
琼海市加积镇南门二路8号
62819299
13
万宁市财政局
万宁市万城镇人民中街210号
62228208
14
陵水县财政局
陵水县椰林镇中心大道70号
83316856
15
东方市财政局
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财政局
25521519
16
乐东县财政局
乐东县县城抱由镇
85527477
17
临高县财政局
临高县临城镇解放路96号
28287103
18
昌江县财政局
昌江县石碌镇市民广场2路
26691977
19
屯昌县财政局
屯昌县昌盛路
67811151
20
五指山市财政局
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120号
86627967
86659599
21
白沙县财政局
白沙县牙叉镇牙叉中路
27721910
22
保亭县财政局
保亭县保兴中路
83664448
23
琼中县财政局
琼中县营根镇财政局大楼
86238309
五、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六、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七、考区设置
初级资格考试全省只设海口、三亚两个考区。其中,海口考区包括:海口、儋州、文昌、琼海、万宁、澄迈、定安、屯昌、琼中、白沙、临高、昌江、洋浦开发区等13个市县和省直报名点。三亚考区包括:三亚、五指山、东方、陵水、保亭和乐东等6个市县。
八、考试时间及时长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9年5月11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个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九、收费标准
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按琼价费管〔2014〕105号文执行,每人每科55元。报名收费统一使用非税收入票据并上缴国库。
十、准考证打印
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打印,具体打印时间请考生于2019年4月12日前关注海南省财政厅网站通知。
十一、承诺制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度,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流程,视同对相关公告和协议作出承诺。考生报名时提供不真实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海南省财政厅
2018年10月22日
陕西
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陕西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7号)要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9年5月举行。现就考试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9年5月11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四、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30日。
(三)报名程序
1.信息采集
我省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全部从陕西省会计人员信用信息库中调取。所有报考人员应先在“陕西会计网”(网址:http://snkj.sf.gov.cn)会计人员信用信息采集模块注册,完成信息采集后方可报考。
原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已经自动转入该信用信息库中,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注册并登录后对个人信息进行确认,如信息有变化则按照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变更。
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注册并登录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打印《陕西省会计人员信用信息采集表》,按信息采集表下方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属地区县以上会计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完成信息采集。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11月1日前先行完成信息采集。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后,凭身份证号和信息采集注册密码登录“陕西会计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和报名流程,按系统操作提示进行报名。
报名系统将从陕西省会计人员信用信息库中调取报考人员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由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无需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不予通过的系统会提示原因。
为方便考生报名,我省初级资格考试开通了手机报名服务。报考人员在完成信息采集后,关注并进入“陕西财政”微信公众号,点击“会计管理”,通过“会计业务掌上办理”菜单下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入口,可在手机上完成报名。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结束1日内完成网上交费,报名交费成功后不予退费。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3.考试用书
各报名点不统一征订考试用书,考生可通过PC端报名系统内的链接,进入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订书系统”自行选购考试用书。
4.报名缴费截止时间
我省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
五、报名费收取标准
我省初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目70元,全部实行网上交费。
六、准考证打印
我省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5月1日至10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会计网”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成绩公布
2019年6月1日前,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陕西会计网”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
青海
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青海考区报名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7号)要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将于2019年5月举行,我省考试报名继续实行资格后审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及网上购书的方式进行。为方便我省广大考生报名及订购辅导教材,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地
(1)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三、报名方式
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青海考区考生报名有两种方式,流程如下:
方式1:考生进入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或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名系统后,第一步填写考生报名信息相关内容,确认无误点击下一步进行报名缴费,并确认报名缴费成功。第二步点击考试辅助用书购买链接,进行教材购买并完成缴费(如需开具购书发票,点击发票打印连接即可);
方式2:考生进入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或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名系统后,第一步填写考生报名信息相关内容,确认无误点击下一步进行报名缴费,并确认报名缴费成功后退出。第二步进入会计资格考试辅导材料出版社购书网址,进行教材购买并完成缴费(如需开具购书发票,点击发票打印连接即可)。
四、报名及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起止日期:2018年11月1日-11月30日
网上缴费起止日期:2018年11月1日-12月4日
五、考试方式和科目
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继续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科目为两科,其中:《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长2小时,《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长1.5小时,两科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一次性通过成绩方有效(成绩不滚存),报名费每科58元,两科共116元。
六、报名网址
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qhkjw.gov.cn:8080/qhcms)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址:http://kzp.mof.gov.cn/)
考试辅导材料出版社购书(网址:http://60.208.116:9001/kjbook/)
七、青海省内各考办地点及联系电话
西宁市 西宁市财政局会计局 电话:0971-6310707
海东市 海东市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2-8612923
海西州 海西州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7-8226948
海南州 海南州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4-8515612
海北州 海北州财政局综合科 电话:0970-8644022
黄南州 黄南州财政局监督科 电话:0973-8722204
果洛州 果洛州财政局会计局 电话:0975-8381472
玉树州 玉树州财政局综合监察科 电话:0976-8822413
格尔木市 格尔木市财政局 电话:0979-8412752
青海油田 青海油田人事处 电话:0937-8922385
2018年10月22日
河北张家口
关于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报名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中省直驻张单位: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公告通知,现将2019年度报名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
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核、网上缴费”方式。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11月30日。
三、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9年5月11日开始进行,具体考试批次和时间以准考证注明时间为准)。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四、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报名,对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等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人员交费成功后,应及时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成功。如有问题请与张家口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处理,准考证打印开始后将不再受理。
五、报名方法
(一)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交费”方式(无需现场确认),报名网站为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考生可登陆上述网站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订购教材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打印准考证方式
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报名区域
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区域应按以下原则进行选择: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七、考试费用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6]228号)规定执行,每人每科70元,两科共140元。
八、考试大纲及教材
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考试辅导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著,考生自愿购买,报名时网上预定交费。请考生认真填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确保快递公司可以联系到收件人)如地址不详、联系方式不正确,导致无法及时收到教材的考生自己承担后果。
凡是报名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报名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前来领取,过期不候。
为保证考试客观、公正、考试管理机构均制定了严格的考试管理制度,希望广大应考人员认真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安徽
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安徽考区报名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7号)精神,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定于2019年5月举行,实行无纸化考试。现就我省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
一、报名网址及时间
网上报名采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报名注册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至11月30日,缴费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至12月5日。
二、报名条件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实行“资格后审”,即考生考试各科成绩合格后,由发证部门对考生的考试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及发证。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三、报名流程
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生成报名注册号—>报名点网上审核照片—>照片审核通过,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结束。
四、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文件规定,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6元。
五、网上缴费
全省统一开通中国工商银行网上缴费平台,完成考生报名费网上支付。该平台支持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行卡及其他各家商业银行的银联卡(指卡号“62”开头、卡面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
六、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七、准考证领取
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陆考试系统下载打印,省会计考办于2019年4月11日前发布打印准考证起止日期。
八、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初级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考试于2019年5月11日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申领初级资格证书。
九、承诺制度
我省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度,考生通过网上报名流程,视同对报名条件作出承诺,因报名时的条件不符合或提供不真实信息,所造成不能发证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相关注意事项
(一)鉴于考试报名、发票开具、证书发放等事项均由市级会计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请考生务必关注市级财政部门网站公告。
(二)会计资格证书印制将直接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
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考生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和成绩,或影响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年月等关键信息,务必做到准确无误。考生因代报名产生的信息差错、信息泄露等问题,责任自负。
(四)“网上支付”须知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及公告,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如果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支付速度慢,请考生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
3、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请不要立即关闭浏览器支付页面,大约5秒种后,系统会自动提示“支付成功”;
4、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如果由于网络、机器等原因系统未提示“支付成功”,系统后台会及时对账,请考生于次日12时之后注意查看自己的缴费状态。
(五)考生网上报名及支付成功后,应重新登录系统查看报名状态是否显示“报名成功”,并打印“报名回执表”备查。
(六)考生网上缴费咨询可直接联系报名当地工商银行,也可使用工商银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88;安徽省工行业务咨询电话:0551-62667202、62667212。
(七)省会计考办技术支持电话:0551-68150344 。
(八)各市会计考办咨询电话:
合肥市:0551-63532014
滁州市:0550-3216511、3216510
芜湖市:0553-3122122、3122307
蚌埠市:0552-2076967、2072957
安庆市:0556-5288972、5288942
池州市:0566-2023991、2022651
淮北市:0561-3053885 3023938
马鞍山市:0555-8880565
亳州市:0558-5119275
宿州市:0557-3955717
六安市:0564-3378215
宣城市:0563- 3905760
阜阳市:0558-2278998
淮南市:0554-6667431
铜陵市:0562-2129039
黄山市:0559-2355302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8日
河北唐山
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
无纸化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做好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工作,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就唐山考区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交费”方式,报名时不设置资格审核,报名网站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时间为11月8日-30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交费成功后,应重新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成功。如有问题请在报名期间及时与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报名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处理。
凡2017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2019年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2018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两年内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将不得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者将取消考试成绩。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9年5月11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五、考务日程
(一)2018年12月2日前,唐山考区完成本考区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二)2019年5月4日-10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三)2019年5月11日开始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四)2019年5月31日前,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市考办按上级考办要求适时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单。
六、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条件报名,对个人基本资料、学历情况和照片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考试成绩公布后,合格人员应按照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要求,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为保证考试客观、公正,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均制定了严格的考试管理制度,希望广大应考人员认真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唐山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山西
关于我省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省会计服务中心: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7号),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 2019年5月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
我省今年继续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网址:山西省财政厅门户网(http://www.sxscz.gov.cn)、会计之星(http://www.kjzx.cn)。
(二)报名及缴费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系统开通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9年5月11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五、考务日程
1、2018年10月22日前,公布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相关事项。
2、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报名结束后,省会计服务中心向省考办报送考试报名情况。
3、2019年4月11日前,公布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4、2019年5月11日开始,各市考试管理机构、省会计服务中心组织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
5、2019年5月31日前,在会计之星(ttp://www.kjzx.cn)网站公布成绩。
六、其他事项
(一)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天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的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
(二)考试前一周,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考办。省会计服务中心负责向全国会计考办上报我省考试值班信息。
(三)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做好咨询解释,认真细致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平稳完成。
山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新疆
2018年11月6日-2018年11月29日是新疆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2018年11月7日-2018年12月5日为缴费时间,请新疆考生按时完成2019年会计初级考试报名缴费工作。
新疆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至11月29日24时,网上缴费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至12月5日。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开考时间从2019年5月11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初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入口为自治区财政厅官网
(http://kjgl.xjcz.gov.cn/accNet/)
“会计管理”页面,考生需使用手机号注册、登录,完成会计信息实名绑定,选择“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完成注册和缴费。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