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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湖南省住建厅印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方面提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缴存地以外的省内其他市州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自住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月提取额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这意味着,在长沙或者湘潭缴存公积金的市民,如果要来郴州买房子,现在也可以向我们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了。”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江湘赣介绍,异地公积金贷款其实并非新政策,在2013年3月份之前曾有过先例,此后公积金“新政”实施,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政策也就暂停了。而随着8月11日湖南省住建厅五条新政的印发,这一政策重新得以恢复。
关于“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自住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这一条款,业内人士称,对于无房的农民工、刚就业的大学生,或是由于棚改而需要重新租赁住房的无房户来说,无疑是一条好消息。
据市统计局统计,今年1—6月全市完成房地产投资63.2亿元,同比增长18.1%,比去年同期增幅回落20.6个百分点。1—6月,全市完成商品房屋销售面积143.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1%,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84.2个百分点,比1-5月回落13个百分点。我市是全省为数极少的开发投资、房屋销售保持“双增长”的市州。
市房产局开发科科长宋斌生说:“近日,省住建厅下发的《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被一些人解读为‘救市政策’,其实更是‘稳市举措’。”他认为,目前我市大项目建设如火如荼,随着汽车城、大型商业企业落户郴州,省内其他城市市民到郴就业、做生意的将越来越多。“异地购房者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实施,既有助于消化我市商品房库存,又能加快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帮助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2009—2012年外地人在郴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数量仅为25户,而郴州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外地购房的数量大大超过了外地人在郴购房的数量。该政策是否会进一步加大我市公积金外流呢?
宋斌生说:“住房公积金是否外流,主要取决于城市的竞争力,现阶段郴州吸引了大批外来购房人群,非城区常住人口购房比例已占购房总量的38.1%,异地购房者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政策还将可进一步推高此比例。”
为不断优化我市房地产发展环境,我市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郴房调〔2014〕1号)文件第12条明确规定:“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配偶双方中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提高到30万元;双方共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提高到50万元。”
对此,市民有什么看法呢?采访了10位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市民,发现郴州人选择申请公积金贷款在长沙购房的居多,还有部分人选择在郴购房或者处于观望状态。
市民王先生说:“该政策出台后,我会选择到长沙购房。因为,长沙的师资水平排在全省前列,这样就可以解决孩子今后的就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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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到郴购房首先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进行开户,缴存一定的公积金。还需要提供3份材料:一是提供异地购房者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本情况表。二是近一年的公积金缴存流水账;三是异地购房者未在缴存地贷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