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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被高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均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一般是在开学前,也就是八月中到九月初可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入学后在校园所在地申请。那么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呢?
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1.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提出申请: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资格初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发放贷款: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1.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家庭经济苦难;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学习努力,能够完成学业。
2.申请材料
学生在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申请金额
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违约后果
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有关部门和银行经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国家从四个方面为借款学生减负
一是延长贷款期限
政策调整之前,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这一次调整之后,国家助学贷款期限统一确定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也就是说,贷款期限多延长了6年,借款学生每年的还款压力自然就会相应地减轻。据测算,调整后,借款学生毕业后,平均每年还款金额下降30%—40%。
二是扩展贴息的时间
政策调整之前,国家只对毕业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实施继续贴息政策。这一次政策调整之后,只要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都可以申请由财政继续全额贴息,同时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也可以申请。所以,贷款利率继续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三是延长了还本宽限期
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确认还款计划时可以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由原来的2年延长至3年整。还本宽限期内只须偿还利息,无须偿还贷款本金。据测算,调整后,借款学生毕业后,前三年还款金额可下降25%。
四是增加还款救助机制
毕业借款学生如果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或者经济收入特别低,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以申请救助,可申请由经办机构代偿应还的本息。这就要求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和各高校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的救助机制,用于救助特别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