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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多家P2P平台接连“爆雷”。同时,P2P和网络小贷领域清理整顿完成时间延长至2019年6月。因此,引来唱衰之声,部分投资人也对P2P行业心存疑虑。
其实,从2015年以来,国家接连发布的多项政策来看,监管层对P2P的态度一直都在正面力挺、积极引导、鼓励发展,权威媒体也多次聚焦并肯定P2P行业。
权威媒体一再发声为P2P正名
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等权威媒体接连发声,为合规、合法的P2P平台及行业正名。
7月6日,新华社发表文章《“爆雷潮”之后,P2P行业将走向何方?》,文章评论道:“优胜劣汰是所有行业发展所遵循的规律,不能因为短时间内出现的问题就一味地否认它,P2P行业能够覆盖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提供资金支持的领域,也是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数字普惠金融的缩影。”
8月6日,人民日报再度为P2P发声。人民日报称“眼下互联网理财行业出现的一些变化是正常的市场出清。监管检查、行业和企业自查正在重塑健康的市场环境。”
人民日报还指出,经历整治和转型之痛后,网贷平台将会“水落石出”,不规范的会出局,转型成功的会坚持到最后,真正成为借贷双方之间的信息桥梁。
央视更多次为P2P发声。据统计,央视曾经13次正面报道P2P,其中《新闻联播》6次,《焦点访谈》4次,《中国新闻》1次等。
其中,央视《新闻联播》表示:借助互联网强大的触角,让互不认识的人像买卖商品一样完成借钱过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金融业态,也让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得到升级。
P2P有国家立法,受法律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银监会、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令P2P行业监管路径更为清晰。P2P行业的合法地位、经营定位、资管模式都得以明确,促进了整个P2P行业的发展,使得合规运营的平台的优势将在合规大潮中得以凸显。
此外,需要明确的是:不是所有的P2P爆雷,都是犯罪行为。
在我国现有法律规定中,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两种情况:一是没有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个人或法人吸收公众存款;二是具有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法人采用违法的方法吸收公众存款。
在近日警方通报的某P2P平台爆雷案件中,警方力排众议,准确给出不予立案的结果。警方据以“不立案决定”的要点包括:未发现该平台有设立资金池产生资金沉淀、大额资金非常规进入个人账户情况。
警方查明,该平台为点对点模式开展网络借贷中介业务,在这个基础上,如果没有“资金池”“没有大额资金非常规进入个人账户”,基本可以判断为一个相对单纯的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虽然目前P2P网贷尚未开始正式备案,但这种模式,已得到监管肯定,相应的监管细则及设施也在不断完善中。
有专家分析认为,本案为少有的P2P网贷平台兑付困难,出借人举报,而公安决定“不予立案”的案例。这种做法代表了执法机关实事求是的态度,也有利于有效化解网贷爆雷潮的不良影响。
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引导不合规机构退出行业、打击恶意逃废债、尽快落实备案等,让合规经营的P2P网贷平台安心,让合格出借人放心,相信行业会逐步恢复信心、走向健康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