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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股票种类: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17年4月21日。
4、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为:13.695元/股。
5、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203,500股,占首次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4.69%。
6、激励对象: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902人,包括公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各子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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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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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9、本次获受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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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由于原激励对象朱海、王道广、彭钊、吕鹏飞、张旭、尚丽、张旭、龙明康、周盼因离职等个人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公司取消上述9名人员拟获授的18.1万股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李鑫、鄢杭、张潇、高洋、毛春晓、高宇、陈立松、叶智颖、黄小明、马汉君、彭小东11名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6.7万股;激励对象许适、吕昕因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3.25万股。因此,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902人,首次授予部分的股份数调整为6,220.35万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与公司2017年4月18日披露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3日出具了会验字[2017]3716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7年5月1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由胡郁、陈涛、吴晓如等90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认购股权,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62,203,5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388,693,628.00元。经审验,截至2017年5月1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本合计人民币62,203,500.00元(大写:陆仟贰佰贰拾万零叁仟伍佰元整)。全部以货币出资。
三、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5月18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规定,上市公司应当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自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60日内)授出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但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不得授予权益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2017年2月28日,公司披露2016年度业绩快报;2017年3月21日,公司披露2016年度报告;2017年4月18日,公司披露2017年一季度报告。根据相关法规规定,2017年2月18日至2017年4月18日期间公司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且该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公司本次授出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均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60日期限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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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1,388,693,628股摊薄计算2016年度每股收益0.35元/股。
六、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26,490,128股增加至1,388,693,628股,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拥有权益比例发生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庆峰先生、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在授予前合计拥有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为247,815,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8%。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庆峰先生、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拥有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为272,933,505股,增加25,117,800股,占公司新总股本比例变化至19.65%。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副总裁、董事胡郁先生、吴晓如先生及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江涛先生于2016年12月20日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各254,115股,合计762,345股;公司财务总监张少兵先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402,350股。除此之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2016年11月21日至2017年4月21日)内没有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九、其他说明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激励对象因本计划获得的收益,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并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