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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提出采取财政贴息、融资担保、扩大抵押物范围等综合措施,努力解决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融资难问题;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加强对纳入信用评价体系返乡下乡人员的金融服务。
农村金融发展基础薄弱,发展农村金融一直是世界性难题。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和调研山东、天津等地农村金融发展样本,其普遍面临的问题是,一方面农民缺少抵押物,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且建设难度大;另一方面农业在一定程度上属于高投入和高风险行业,金融机构更愿意将资本投放到“看上去投资回报率高的行业”。农村贷款难,农民获得金融服务难,已经成为阻碍农村创新创业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瓶颈。
文件提出系列措具体施,文件称将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和资产;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探索权属清晰的包括农业设施、农机具在内的动产和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提升返乡下乡人员金融服务可获得性。
文件还提到,要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加强对纳入信用评价体系返乡下乡人员的金融服务。加大对农业保险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信贷保证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保险、畜禽水产活体保险等创新试点,更好地满足返乡下乡人员的风险保障需求。
在解决农村资金问题方面,文件还提到,将加快将现有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拓展,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项目纳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范围。
文件称,大学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人员、青年、妇女等人员创业的财政支持政策,要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延伸覆盖。把返乡下乡人员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所需贷款纳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切实落实好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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