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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自主创业、没入驻孵化场地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每年3000到10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统一上调为10万元;2016年底前每个县区至少建设1个创业孵化基地……日前,鞍山市政府转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大众创业提供了各种有利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2016年底前每个区建一个孵化场地
《意见》指出,要继续推进政府主导型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建设,通过盘活商业用房、闲置厂房等资源提供成本较低的创业创新场所,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前提下,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类园区,打造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建设混合型创业孵化基地(园区)。
要求到2016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要建设1个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有条件的高校要建设服务于本校学生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
一次性创业补贴改为创业场地补贴
进一步鼓励自主创业。对没有进入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进行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高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退役士兵及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要结合本地实际给予 3000元 /年至10000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对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按上限给予补助,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市政府确定。
创业项目推荐单位(或个人)推荐的项目,被创业者采纳并付诸实施的,每吸纳一名失业人员,财政部门给予项目推荐单位(或个人)500元的一次性创业推荐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统一为10万元
按照以往的规定,小额担保贷款只有25个微利项目的创业者可以申请。
而新出台的《意见》则将原有的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规定凡在我省以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含网络创业),且已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城乡劳动者(不受户籍限制),以及当年吸纳就业人数达到原有职工总数15%以上(含15%)的小微企业(国家限制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均可享受我省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提高贷款额度,将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统一调整为10万元;大学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当年吸纳新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小微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劳动者自主创业的项目(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均可纳入财政贴息范围。符合国家规定的,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贴息;其余由省、市财政各承担50%贴息。
为创业者建立政策保障机制
建立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政策保障机制,解除创业者的后顾之忧。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自主创业的,可将剩余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创业满2年以上但失败的,经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认定后,比照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保补贴。
其中,对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3年的社保补贴;对到企业就业的,给予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创业人员在创业期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创业失败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不足3个月的,按满3个月发放。对低保及其边缘对象创业失败导致不能保证基本生活的,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电子商务领域鼓励就业创业
把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就业纳入各地区就业发展规划和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已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且已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上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上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区,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要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
记者王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