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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节的最后,我请大家一起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淘宝、天猫、京东、唯品会,它们谁更像是互联网企业,它们与亚马逊有区别吗?区别在哪里?还说,如果谁能回答出这个问题,那么,他就已经掌握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区别的真谛了。一周过去了,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确实还有几个人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可是,都没有涉及问题的实质。那么,上面这个问题究竟想说明什么?这是我们在本节要探讨的主题。
2014年,阿里巴巴盈利55亿美元,而亚马逊净亏损2.41亿美元,到了2015年,阿里巴巴净利润为68亿美元,亚马逊净利润为5.96 亿美元。可是,这期间它们的市值表现就很怪异了,阿里巴巴市值从2014年11月11日最高的2937.1亿美元,跌落到目前(2016年3月4日)的1814.90美元,而亚马逊呢?从2015年的第一个交易日的市值1438亿美元,上涨到目前的2707.99亿美元,市值暴涨接近100%。这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是什么样的因素造成两家公司的价值形成如此巨大的反差?这个问题,至今没有见到有说服力的解释。
而在笔者看来,这个谜底并不复杂,阿里巴巴2014年9月上市,经过2015年这一年时间,海外资本市场终于看明白了,阿里巴巴不是互联网企业,不是“用户价值模式”,不是无限价值模式,而是传统企业,是“客户价值模式”,是有限价值模式。而唯有它们的亚马逊,才是这个世界上硕果仅存的“用户价值模式”、无限价值模式。这个结论依据何在,我们下面就来一一揭秘。
上一节我们已经很清晰的给出了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的定义,所有传统企业都是“客户价值模式”,所有互联网企业都是“用户价值模式”,既然如此,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淘宝、天猫、京东、唯品会这几家企业的商业模式,究竟是“客户价值模式”,还是“用户价值模式”?要确定这一点,首先我们应该清楚,谁是它们的客户,谁是它们的用户,以淘宝为例,上面有两类人群,一类是淘宝卖家,另一类是淘宝买家,这个不用分析,大家都明白,淘宝卖家是淘宝的客户,淘宝的主要收入是由这些客户创造的,而淘宝买家呢,是淘宝的用户,可是,这些用户并没有给淘宝直接创造收入。
虽然如此,淘宝的卖家又是由于有了淘宝买家的存在,才能为淘宝创造收入,所以,淘宝之所以有客户给它创收,是因为淘宝拥有了大量用户,这样看起来,又似乎是“用户价值模式”。可是,如果我们用线下商圈的商业模式来对比一下,大家就不会纠结了。譬如,北京的王府井商圈,这里有大量人群来来往往,他们来这个商圈逛街、观光,也是免费的,相当于这个商圈的用户,而那些在这个商圈中开店的商家,无论他们的商铺是购买的、还是租赁的,都属于客户,商圈除了卖店铺、租店铺的收益之外,还有税收和其它相关的管理费,都要由商家来支付。而商家之所以愿意支付这笔费用,又是因为这个商圈有巨大的人流量(用户)。这样一比较就很清楚了,淘宝相当于一个这样的线上商圈,如果王府井商圈属于传统商业模式,淘宝将它搬到线上也任然确实属于传统企业、属于“客户价值模式”。而其他几家,基本都差不多,譬如京东,它首先是自己打造了一个像沃尔玛那样的线上大超市,接着围绕这个大超市,又打造了一个大商圈,与淘宝、天猫唯一的区别是自己经营了一个大超市。
如果上面的理解成立,那么,亚马逊不也同样如此吗?笔者又凭什么认为亚马逊是互联网企业呢?难道它们之间还有什么根本性的区别?没错,这就是今天我们要探讨的核心话题,亚马逊与淘宝、天猫、京东、唯品会还的确有着根本的区别。在谈及这个根本区别时,我们不妨再来看一组数据。
这组数据组成的曲线,这是2011年到2016年亚马逊股票的上涨曲线,大家发现,一直表现得如同平原一般的亚马逊股价,从2015年初开始暴涨,形成了高高的山峰。人们都说,这个世界上,资本是最聪明的,它不用讲任何道理,只用数据来告诉人们它的选择。这个选择说明了什么?
在解释这个图表数据前,为了让大家好理解,我们先来定义两种典型的电子商务模式,一种是“客户价值模式”的电子商务,一种是“用户价值模式”的电子商务。什么是“客户价值模式”的电子商务呢,这种模式重点服务的对象是交了钱给我的人群,譬如,交钱给我的商户,交钱给我的客户,没有交钱给我的人,我就管不着了。以京东为例,买了我大超市商品的消费者,租了我线上平台的商户,这些都是我的客户,我的服务仅仅对这些客户负责。而“用户价值模式”的电子商务则不一样了,无论你交没交钱,你都是我的服务对象。虽然你并没有在我平台上购买过一分钱的商品,但是,只要你经常到这里浏览网页、查看商品,我的系统就会将你的行为数据收集起来,为你提供方方面面的贴心服务。譬如,系统发现你是一名女生,最近经常购买一些酸味食品,而且,没有按时购买纸巾,就会推测出你可能怀孕了,就会推送一些怀孕初期需要了解的健康知识,以及适合孕妇使用的商品给你。或者,系统根据你浏览的药品、搜索的书籍,判断出你可能怀疑自己得了癌症,会推荐你去参加某些癌症防治公益课程,而这个课程与我平台所销售的商品没有任何关系。用户为什么不买商品还愿意到这个平台上来逛逛,因为,它能享受到这些贴心的、有价值的服务。这就是典型的“用户价值模式”的电子商务,而亚马逊正是朝着这样一个方向在发展。
亚马逊的CEO贝佐斯曾经自豪的宣称:“在我们的452个目标中,‘净收入’、‘毛利润’和‘运营利润’等字眼一次也没有出现过。”这句话就充分说明了,亚马逊追求的是极致的用户体验,是完全不同于传统价值观的“用户价值模式”,而不是“客户价值模式”,否则,像收入、利润这样的硬指标是任何“客户价值模式”都无法回避的。亚马逊对用户模式的探索,可谓不遗余力,从最早期的亚马逊MP3,到后来的电子书Kindle,很多人都不明白,为什么亚马逊要在这些硬件上花这么大的精力。如果你明白了MP3和Kindle能够有很多免费音乐、免费电子书可以提供给用户,能够让更多用户即使不购物,也愿意上亚马逊淘音乐、淘电子书的话,你就不得不佩服贝佐斯的前瞻性和战略眼光。
美国及西方的投资人对亚马逊这种电子商务模式有先入为主的概念,当阿里巴巴最初登陆美国纽交所时,大家以为又一个中国的亚马逊来了,加之对中国经济的看好,所以,阿里巴巴受到了国际资本市场的热捧。可是,热潮过去后,西方资本市场一看,这阿里巴巴感情跟亚马逊不是一码事啊,阿里巴巴只是一个披着互联网模式外衣的传统企业,仍然是一个有限价值模式下的产物,于是,资本开始变脸了。即便这两年,阿里巴巴交出了成长不俗的财务报表,依然激发不了资本市场的兴趣。有比较才有鉴别,而这个时候,资本市场才发现,原来它们的亚马逊是这样珍贵,似乎是当今唯一能实现无限价值模式的电子商务平台,于是,那些对阿里巴巴、唯品会(2015年4月10日,唯品会市值178.79亿美元,目前为61.47亿美元,跌去了几乎2/3)失望的资本,转头来追捧亚马逊,亚马逊业绩虽然没见多大改善,可是,市值几乎翻了一倍,也就不足为奇了。这就是前面那张图表数据,为什么亚马逊股价在2015年初突然暴涨的根本原因。
回到我们最开始的问题,淘宝、天猫、京东、唯品会,它们谁更像是互联网企业?如果一定要在这几家进行比较的话,京东模式和理念与亚马逊更相似,它对终端客户的体验更重视、服务更用心,所以,京东更像是一家互联网企业。如果京东能真正明白它目前与亚马逊的差别何在,将目前的“客户价值模式”彻底转型为“用户价值模式”,未来超越亚马逊是完全有可能的。毕竟,目前的亚马逊还没有发展到我所说的理想“用户价值模式”阶段。如果阿里巴巴、京东、唯品会、小米都不是真正的互联网企业,那么,中国还有哪些企业是真正的互联网企业呢?腾讯的微信、QQ,百度,360,陌陌,阿里的UC浏览器、钉钉,都是典型的互联网企业。这一节到这里也该结束了,在结束之前,我们继续留下一个问题到下一节,这个问题是:Uber和滴滴打车的商业模式一样吗?它们是不是互联网企业?
关于”客户价值模式“和”用户价值模式“的探讨,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的转型,理解起来有一定的深度,我们会一步一步与大家交流。开始看不懂也没关系,多看两遍有些东西就会慢慢明白的。实在不明白,也没关系,欢迎你免费参加我们在北京中关村创业大街每周六下午举办的”金榕树公开活动日“,你可以在这里提出你的质疑和不解,我们会亲自与你探讨和交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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