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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白鹤祥建议,对贫困户子女助学贷款还款给予税前抵扣。
白鹤祥称,由于助学贷款借款人本身家庭经济条件较为薄弱,借款人在工作后,往往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更是如此。
为减轻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助学贷款还款过程中的经济压力,建议将贫困户子女助学贷款还款支出予以税前扣除,以适当增加其自身经济积累,推动其反哺家庭,支持贫困家庭尽快脱贫。
他认为,对贫困户子女助学贷款还款给予税前抵扣具有如下积极意义:
一是有利于增加其自身经济积累。按照贫困户子女4年大学期间申请3.2万元助学贷款为例,在其工作后,假设10 年内还清贷款,每年还款金额预计在5000元左右,按照个人所得税较低税率10%计算,每年预计可为期增加经济积累500元。
二是有利于贫困家庭尽快脱贫。通过助学贷款还款税前抵扣,在增加借款人经济积累的同时,有助于提升其反哺家庭的能力,对于贫困户家庭整体尽快脱贫具有较好的支持带动作用。
三是有利于推动所得税制改革。对一些支出进行税前扣除是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对于构建更为公平的纳税环境具有积极意义。贫困户子女助学贷款还款属于较为典型的刚性必需支出,对这一支出进行税前扣除,体现了对这一群体的政策支持,还可增强其纳税意识,也是推动税收改革的可行途径。
四是有利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贫困户子女助学贷款还款进行税前扣除,有助于增强借款人信用意识,对于保证其按时还款具有较好的督促和引导作用,对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提供了正向激励。
白鹤祥认为,对贫困户子女助学贷款还款给予税前抵扣具有对象明确、认定精准、操作易行的特点,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
一般对某项支出进行税前抵扣涉及人员资格的认定、支出真实性的认定两个关键环节。目前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明确,认定较为精准;助学贷款的认定以及还款情况可通过银行合同、流水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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