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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期限最长20年。今年,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拟在我省约86个县(市、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邢台市平乡县、南和县、威县、隆尧县四县去年已开办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巨鹿县、临城县、宁晋县、桥西区、临西县、广宗县、新河县、南宫市拟于今年开办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86个县(市、区)名单
去年已开办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48个县(市、区)名单
张家口市:
桥西区、张北县、涿鹿县、宣化区、赤城县、沽源县、康保县、怀安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来县
保定市:
阜平县、涞源县、蠡县、顺平县、定兴县
承德市:
双桥区、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双滦区、滦平县、隆化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平泉市、兴隆县、鹰手营子矿区、承德县、高新区
秦皇岛市:
青龙满族自治县
沧州市:
孟村回族自治县、南皮县、海兴县
衡水市:
饶阳县、深州市、武强县、安平县
石家庄市:
灵寿县、藁城区
邢台市:
平乡县、南和县、威县、隆尧县
邯郸市:
广平县、肥乡区、大名县、峰峰矿区、魏县
拟于今年开办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38个县(市、区)名单
张家口市:
万全区、桥东区、下花园区、崇礼区、经开区、察北管理区
保定市:
唐县、曲阳县、望都县
沧州市:
肃宁县、献县、东光县、黄骅市、任丘市、沧县
衡水市:
武邑县
石家庄市:
行唐县、赞皇县、平山县、晋州市
邢台市:
巨鹿县、临城县、宁晋县、桥西区、临西县、广宗县、新河县、南宫市
邯郸市:
馆陶县、临漳县、曲周县、丛台区、邱县、涉县、武安市、鸡泽县、成安县
廊坊市:
永清县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条件
(一)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根据借款学生剩余在校时间加13年确定最长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宽限期
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3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家庭经济困难资格如何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借款学生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证明可由借款学生所在高中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提供。
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学生和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可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申贷时间
据介绍,已具备开办条件的县(市、区)教育局将于7月16日陆续开始受理贷款申请,9月20日受理结束。
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在哪儿可以办理申贷手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即可。如需了解所在县(市、区)具体开办情况,可详询当地教育局。
(二)首次申请贷款流程及材料
首次申请贷款流程: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
2.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到高中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仅需一个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
3.到县级资助中心进行贷前审查、签订合同。
4.办理完毕后,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首贷申请材料:
1.出示材料:
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2.提交材料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借款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三)续贷流程及材料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到县级资助中心提交续贷申请材料。
出示材料: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提交材料: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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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8:30至17:30)。如需了解所在县(市、区)具体开办情况,可详询当地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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