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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会宁助学贷款还款12月15日截止 逾期违约将收取罚息产生不良记录
11月12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会宁县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4年还款现已正式开始,农信社用户12月11日截止还款,支付宝用户12月15日截止还款,请广大借款学生和家长遵守约定,按照规定时间还本付息。本年度需要还本付息的学生或家长于12月10日前到本乡镇教管中心登记还款情况,确保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据了解,只在2007、2008、2009年签订了贷款合同、申请到助学贷款的学生,可通过农信社还款,12月11日前将应还本息存入在原贷款时在农信社开设的助学贷款个人账户上,再由县资助中心扣转。在2010年及以后申请过贷款、包括2008—2009年也申请的一部分学生,不论发放与否,所有贷款本息均通过支付宝偿还,期限至12月15日。据悉,凡已毕业的贷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贷款利息由学生和家长共同承担,毕业当年和第二年为宽限期,可以只还利息,但毕业后第三年起必须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据会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想要提前还款的学生,每年除11月份以外,其余月份均可申请提前偿还贷款本金,即提前还清全部合同或部分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具体为农信社用户到县资助中心或乡镇教管中心填写书面申请,由县资助中心代为录入系统,再在申请当月11日之前将应还本息存入信用社开设的贷款个人账户即可。支付宝用户于还款当月1日至10日之间登录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再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申请成功后于当月15日前将应还本息充入支付宝账户进行偿还。
使用支付宝还本付息的学生,请登录个人贷款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看“我的消息”——“使用支付宝还本付息的说明”即可。借款人如若发现本人贷款信息有误的,请及时与所在乡镇教管中心或县资助中心联系。“若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造成违约,银行将按规定收取一定罚息,情节严重的借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信用记录是借款人的‘第二身份证’,贷款违约将形成不良信用记录,对今后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车贷、房贷及有关国家优惠政策的享受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所以借款人一定要珍爱自己和家庭的信用记录,遵守合同,按时还款。”该负责人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