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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创客菌也遇到过不少莫名其妙就当了别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的求助者,他们有的是丢过身份证,有的是被人骗着办了数字证书…
“创客菌,我该怎么办?这个公司已经被工商局列为经营异常了…”
“我名下的这个是商贸公司,按照你说的,他们会不会大量虚开发票,然后我就成了背锅侠,要进黑名单了?”
“我这个公司才可怕呢…注册资本写1000万!到时候我是不是要承担1000万的责任啊?”
这些受害者的担心并不无道理,因为现在被冒名注册公司的太多了,而且不法分子利用这些公司什么违法犯罪的事都干得出,而目前信用惩戒规则是各部分联合的,如此一来,就给被冒名者未来的工作、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然而,当受害者发现自己名下有公司的时候,想要把这些公司撤销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以深圳为例:
首先,要去公司所在辖区内公安局报警,因为没有“报警回执”,工商局不会受理。
接着,要到档案中心取得和该公司注册相关的全部档案。如果新设立的公司,资料还没传到档案中心?那不好意思,缺少资料工商局还是不受理。
最后,你担心这公司大量虚开发票、偷税漏税,去税局找专管员帮忙把该公司的系统给锁了,但专管员也不一定给你锁,还说,“锁了到时候还得给你开,很麻烦的…”
所以,受害者往往是既无奈又无助!
其实很多城市都针对这个问题出台了《撤销办法》,比如四川成都、云南昆明…
不过,我大深圳还没有出台相关规定,对此创客菌有几点想说:
1、提交虚假资料注册公司后果严重!
根据《公司法》第198条 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4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另外,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使用伪造或盗用他人的身份证、护照等依法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工商局会对被投诉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如已走逃则不能撤销!
按照昆明出台的撤销办法,被举报后,工商局会到该公司的登记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如果当事人仍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则按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处理。
如果在这登记地址根本找不到经营者呢?
找不到实际住所,也没办法通过预留电话等方式联系到实际经营者,那么这个公司是撤销不掉的!也就是说被冒名者的锅还得一直背着!
3、有欠税、非正常等税务问题的,不予撤销!
如果这家公司有税务问题,如已经被列为“非正常户”,那么想要撤销也很困难。必须先补清税款、罚款!对于受害者来说,这个消息更是雪上加霜。
4、工商代办机构可能有连带责任
很多代理机构没有确认客户提供身份证、U盾是不是本人的,是不是股东自愿提供的,就盲目注册,如此一来,出了问题,工商局会对经办人和代办机构进行调查。
被确认是使用虚假信息登记的,经办人办理业务的资格将被限制。如果同一家代理公司多次出现这样的情况,代理公司也会被调查!
创客菌提醒大家:
1、自己的身份证件要看好,丢了要及时报案;
2、不要贪图小便宜被人哄骗去办理U盾或数字证书;
3、代理公司在帮人注册公司时也要适当审查该人证件的真实性,否则很可能有连带责任;
4、有些不良代理拿客户的U盾或数字证书作为他用,故找代理公司的时候也一定要找靠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