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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铁口散发金融广告的一家虚假“外汇券商”公司,在广告介绍中特意放大投资杠杆,吸引投资者投入资金“炒外汇”,观察投资人投资情况,将老手和新手的钱分划入两个通道,老手的钱放入真正的市场,“盲操”投资者的钱则被逐渐吞噬。
近日,上海公安机关捣毁了一个利用虚拟外汇投资平台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涉案金额近亿元,获利6000余万元。
15万元一个月亏得一分不剩
2018年5月下旬,长宁公安分局天山路派出所接被害人陈阿姨报案称:其于2017年9月通过朋友介绍,结识一自称“外汇交易专家”的人员何某(女,53岁),并根据何某推荐,在网络平台“MetaTrader 4”上开户,后通过该平台投入资金15万元。此后,何某通过花言巧语说服陈阿姨,获得了其代理操作的委托,并收取约1.5万元的佣金。
陈阿姨本以为这桩委托省心省力,坐等收钱即可。可令她没想到的是,刚刚才过了一个月,便收到噩耗,何某发来的短信称:
由于投资失误,陈阿姨的15万元全部亏损,一分不剩。
陈阿姨纳了闷,即便是投资失误,也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输的“精光”。
于是,陈阿姨来到了天山路派出所报案。起初,民警还以为这是一起普通的投资失败案例,但在向何某通话了解情况后发现事有蹊跷。
图片来源:警方供图
投资者的钱实在“体内循环”
原来,何某此前通过地铁口散发的金融广告找到了一家外汇券商公司,并结识了该公司行政主管陈某。随后,经陈某介绍,何某在该公司注册并投入了18万元用于“炒外汇”,但不久后投资失败全部亏空。
何某心有不甘,于是她便找到了陈阿姨,想通过代理赚佣金的方式减少损失。可何某在自身没有能力进行外汇操作的情况下,毅然和陈阿姨协商了代理投资外汇的相关事宜,已经属于隐瞒事实的情况了。更可疑的是,连续两次近33万元的投入,在如此短时间内消耗殆尽,确实令人费解。
接报后,长宁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为了尽早弄清案情,专案组兵分多路,一路对被害人提供的资金账户流向进行调查梳理,另一路则对广告上印发的券商公司情况开展排摸。
经过初步调查,专案组发现这极有可能是一起虚拟投资诈骗案件,存在多处疑点。
民警发现,被害人的账户资金最终流入的是一家新能源科技企业,该企业没有相关经营证券投资的资质。不仅如此,民警查询该公司注册信息及人事架构,了解到从公司法人朱某、CEO钱某再到技术、财务总监均为亲属关系,且CEO钱某曾有过金融犯罪记录。此外,民警通过对该公司资金流向的梳理发现,所有投资人的资金均被汇入到同一个资金池账户,并且有近1亿元的资金被用于购买了金融理财产品。
也就是说,所有投资者的钱并没有实际的用于外汇投资交易,而是在“体内循环”。这一重大发现,让专案组基本断定这是一个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虚拟投资的诈骗团伙。
资金转入模拟通道后被逐渐吞噬
2018年7月3日,专案组经过前期排摸,确定了几名犯罪嫌疑人居住点后,兵分多路同步实施抓捕行动,一举将犯罪嫌疑人朱某、CEO钱某等团伙成员6人抓获归案,缴获作案使用的手机10余部、银行卡10余张。
到案后,民警连夜开展审讯工作,经过梳理分析,基本理清了该诈骗团伙的作案手法。该团伙利用名下公司扮演“虚假券商”身份,并在国外开发的一款名为“MetaTrader 4”的网络平台上开设账户。随后,通过广告营销等手段进行宣传招揽投资者,并以公司在境外有正规金融牌照为幌子让客户觉得在公司投资是有合法保障的,并在广告介绍中特意放大投资杠杆(1:400,正规券商为1:200以内)来吸引投资者关注。
在积累了客户资源后,该团伙利用“MetaTrader 4”平台原有的A通道(live通道,实际交易通道)和B通道(DEMO通道,模拟操作通道),将所有投资者的资金全部纳入到虚拟交易池中,他们则通过后台数据观察每一位投资者的操作手法,对于“懂行”的投资者,他们会将其放回到真正的市场中。而对于“半瓶水”或者“盲操”的投资者,他们则利用赚取高额手续费以及以虚假购买的做法来对投资者逐渐平仓,一步步吞噬投资者资金池内的钱款。长宁公安分局刑侦支队队长赵屹铭介绍,投资人可以选择A、B两种通道,但大部分投资者的钱在投资时默认被系统划入B通道,诈骗团伙并不会提醒客户选择。“实际上‘懂行’的人并不会来这里投资,所以进入A通道少之又少。”
调查中,民警发现该团伙进行后台“捣鬼”时,也并非肆无忌惮,而是严格遵守股市的帕累托法则(二八定律,二成人盈利,八成人亏损),因此操作手法极其隐蔽。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钱某等6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长宁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何某因隐瞒事实、参与诈骗活动,亦被长宁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提醒,
金融市场变幻莫测,不仅需要较为专业的知识储备,而且对于许多新兴投资项目而言,市民的认知程度有限。因此,警方建议不要盲目跟风,贪图高回报的宣传标语,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