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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啦!!要去上学?
可是
这都不是事儿,因为我们可以
“
金塔县自2007年开始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以来,金塔县教育局严格执行上级政策,积极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的沟通、协调,助学贷款学生人数逐年增加。经过十年的努力,累计发放助学贷款4800多万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602人次。
2017年,金塔县教育局将落实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受惠面,特别是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和民生改善。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不属于捐赠式的无偿资助,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1申请条件
借款学生必须满足的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⑥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①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②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③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④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 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⑥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借款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支持:
①精准扶贫户(精准扶贫户家庭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可直接在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⑦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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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贷金额
申贷额度、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1)、贷款额度标准: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12000元的,按照12000元确定。
(2)、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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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贷流程
高中预申请
高中预申请的范围原则上是户籍地与就学地相同且高三学年获得国家助学金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对未获得高三助学金但因家庭变故、自然灾害等原因确需贷款的贫困学生也可以进行贷款预申请。跨区县就读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以及已经成功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续贷学生暂不列入高中预申请范围。高中预申请集中办理时间为5月份。
申贷步骤
(1)学生在线注册: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在线注册。
(2)在线申请并导出《申请表》: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
(3)资格认定: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4)现场审查:首次贷款需要学生与沟通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申请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携带所需材料即可。
(5)签订合同:材料审核通过后,县级资助中心组织签订《借款合同》。
(6)录入回执:学生持资助中心出具的《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后,高校经办老师在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需要提交的材料
(1)、首次贷款需要材料:
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提供:
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④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申请表》上仅一个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公章)。
(2)、续贷需要材料: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前往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提供:
①出示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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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贷流程
01
利息与本金
(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2)自毕业(或结业)当年起,开始偿还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3)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4)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02
正常还款
(1)每年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 ,查询当期还款额度。
(2)在11月1日到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登录支付宝www.alipay.com ,直接在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后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也可以直接前往学生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刷卡还款。
03
提前还款
(1)借款学生每天都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幸运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2)提前还款可以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还款。申请后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刷卡还款或在支付宝账户内充值还款。
来源:金塔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