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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网下股票认购清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发布的《华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华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认购代码:512863)自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9月18日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 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1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9月18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的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9月18日。
根据MSCI指数有限公司关于调整MSCI中国A股国际样本股的相关通知,本公司将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自2018年9月3日起相应调整本基金网下股票认购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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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时,应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九月三日
华安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通直销网下股票认购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8年9月3日起,开通华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2860,以下简称“本基金”)直销网下股票认购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时间
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18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二、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网下股票认购所需资料如下: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或交易预留印鉴的《直销申购认购申请表》(此申请表电子版与纸质盖章版需均提供);
2、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复印件;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5、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需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加盖单位公章的股票份额承诺书;
7、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直销机构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MSCI中国A股国际成分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MSCI中国A股国际成分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0万份以上(含100万份)。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在交易所A股账户中应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MSCI中国A股国际成分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具体名单以基金管理人最新披露的网下股票认购清单为准。
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登记机构将在募集结束后办理用以认购的股票的冻结业务,届时如投资者用以认购的股票的可用数量不足,则投资者的该笔股票认购申请无效。
具体认购程序以本公司直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原则。认购费用由认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认购费率不高于0.5%,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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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为500元/笔。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0万份以上(含100万份),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时以现金方式向投资者收取认购费用。
五、注意事项:
1、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2、投资者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交易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联系人:刘芷伶
联系电话:021-38969983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