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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5年9月1日,年底的现金贷的政策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就施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规定是: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于我们今天的话题来说,简言之,借贷关系中,年利率超过36%的利息可以不支付,已支付的可以要求出借人归还。
现金贷政策前的小额现金贷,不少平台显然是满足不了这个要求的。但大多数老铁们又何尝不知?当缺钱的时候又怎会在意利息。顶多腹诽几句。

但针对行业监管的现金贷政策出来后,明确规定无牌照不可开展贷款业务、有牌照平台的贷款产品年利率不得超过36%!
于是,在现金贷政策之前“年利率超过36%部分的利息要不要还,已还完的怎么要回来”“还完了还能再借吗?再借的利息会不会低于36%”的历史遗留问题又甚嚣尘上!

下面i代小编针对上述情况解答一下老铁们最关心的5大问题:
1、问:只还年利率36%以内的连本带息,年利率超过36%部分我不还行不行?
答:不行。所谓年利率超过36%部分利息可以不还,是指的要跟平台就此问题协商并达成一致,然后按照双方新的协定还款。
如果单方面将还款额度按照年利率36%做了调整,并且只存调整后的额度至储蓄卡,平台可能会因待扣金额不足,算你逾期。如果逾期记录再被上报至央行或者其他大数据征信机构,那就杯具了。
2 、问:最近是不是很多网贷还进去就借不出来了?
答:情况确实如此,俗称套路。
不少老铁表示,还完就被套路,以前可是按时还款还会提额的!!不服!!
其实这也是情理之中。原因主要如下:
1)每年年底各大贷款机构资金都会回笼,当年的业绩大概也是定了,对于下款都是慎之又慎,毕竟借出去都是有风险的!
2)现金贷政策影响,有些平台将被取缔,有些平台将进行内部整顿后再运营,强监管初期,任何从事现金贷向光业务的平台都会或多或少受到影响。
3、问:借1000一个月还1100,贷款年利率是多少呢?
答:公式一:年利率=日利率*360=(利息/本金/借款天数)*360
公式二:年利率=月利率*12=(利息/本金/借款期数)*12
备注:
1)一般日利率换算成年利率,都是按照乘以360计算
2)默认1期为1个月
3)“*”是乘以的意思,“/”是除以的意思
套用公式二:
年利率=月利率*12=(利息/本金/借款期数)*12=(100/1000/1)*12=120% 这个利率远超现金贷利率上限36%。
4、问: 每个月还贷要多还200多的服务费违法吗?
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现金贷新政明确规定,贷款总成本费用应该以年化形式表现,也就是说,平台可以收取服务费,但费用应该记入利息,而不应该在按照年利率36%收取利息之后,还收取服务费或者其他费用。
5、问:已经还款的怎么办?
答:基本上要不回来了。
一般来说,平台肯定不会退还,如果要通过法律解决,你可能还要考虑一下成本问题。
以上便是关于老铁们所有疑问的问题汇总及解答,建议好借好还,好聚好散,自己的信用可以无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