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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孟加拉国,主要是为了满足穷人的信贷需求,贷款对象仅限于穷人。自创立以来,小额信贷受到了穷人的热烈欢迎,迅速推广到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许多发展中国家,成为一种非常有效的扶贫方式。小额信贷的发展演化经历了四个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的农户小额贷款发展到20世纪80年代微型企业的小额贷款,进一步发展到20世纪90年代追求商业可持续发展和贷款覆盖率为目标的小额贷款,目前,从国际范围来看,多元化模式的小额信贷正逐步融入正规金融体系之中。
至今为止,小额信贷在我国已经有十四年的历史,在我国主要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类贷款,其主要的服务对象为广大工商个体户、小作坊、小业主、中小微型企业主。贷款的金额一般为1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其特征就是债务人无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担保仅凭自己的信誉就能取得贷款,并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的。
小额信贷在我国仍有许多尚未完善的地方。国内的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存环境确实恶劣。国内小额贷款企业资金渠道狭窄,只能依靠企业大股东捐资和另外两个银行机构融资。处于金融产业链末端的它们,承压着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在风险担保制度尚未完善的当下,小额贷款企业很容易因为无法承压不良贷款而破产。
小额信贷机构产权不清晰和治理结构不完善。产权不明晰直接与资金来源有关。我国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或项目的资金基本上完全依靠国内外捐赠,以国际捐赠为主;贷款本金、运作费用、技术支持费用基本依靠捐赠和部分地方政府投入,属于社会公益资金。而社会公益资金本身就没有明确的产权所有者,更没有一个明确的主体能对这些资金的运用效益负责。
在治理结构方面,尽管大多数小额信贷机构都建立了决策机构和监察机构,但大多流于形式,基本没有发挥正常作用。较普遍的现象是将行政管理方式直接套用到小额信贷的经营管理中,理事长由当地政府官员担任,秘书长由国家工作人员担任,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难以对小额信贷相关人员建立激励措施和控制手段,另一方面,也使得小额信贷资金的使用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使得决策权和控制权集中在一两个人手中。一些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在治理结构上带有明显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特征,容易出现典型的内部人控制现象。
由于这种贷款方式风险较大,一般要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以降低风险。因此,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高度战略思维能力和超强综合管理能力的小额信贷领军人才队伍,以及利用良好的大数据技术减少风险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