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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2018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批准清单(以下简称“进口批准清单”),新批准了包括耐除草剂油菜、耐除草剂大豆等5种农业转基因生物的进口,并批准了26项续申请的农业转基因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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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布的进口批准清单显示,新批准进口的5种农业转基因生物包括:巴斯夫种业有限公司的耐除草剂油菜RF3,孟山都远东有限公司的耐除草剂油菜MON 88302,先锋国际良种公司的抗虫耐除草剂玉米DP4114,先正达农生物保护股份公司和巴斯夫种业有限公司的耐除草剂大豆SYHT0H2,以及陶氏益农公司的耐除草剂大豆DAS-44406-6。
其余26种通过续申请批准的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中,有24种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0日。巴斯夫种业有限公司的抗虫耐除草剂棉花 T304-40和抗虫耐除草剂棉花 GHB119的安全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0日。
本次获得安全证书批准进口的31项农业转基因生物用途全部为“加工原料”,为制油、制糖和饲料等提供原料,不作为直接农产品在市面上出售。
目前,中国对转基因生物的标识采用的是标识目录、强制标识及定性标识的原则。这意味着,凡是列入标识管理目录并用于销售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应当进行标识;未进行标识的不得进口或销售。这一目录于2002年制定,沿用至今,一共有包括大豆、玉米、油菜、棉花和甜菜的5类17种作物。
2018年7月,中国发布关于加强食用植物油标识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强调,转基因食用植物油应当按照规定在标签、说明书上显著标示。
公告同时强调,对未批准进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准在国内商业化种植,市场上并不存在该种转基因作物及其加工品的,食用植物油标签、说明书不得标注“非转基因”字样。举例来说,目前葵花没有转基因体,市面上也没有转基因葵花籽及其加工产品,因此在销售相关产品时,不得标注“非转基因葵花籽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