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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18年11月15日中国银行成为四大行中首家宣布发起设立理财子公司后,其他三大行均纷纷跟进。11月26日,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分别发布公告称发起设立银行理财子公司。至此,四大行均已公布理财子公司设立计划。
目前,暂无银行理财子公司被监管部门核准设立,但已有18家银行公告将会设立理财子公司。根据已公布的《商业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未来理财子公司比母公司资管部在政策上有很多放松,这也是鼓励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所以对整个银行理财行业来说,设立子公司是大势所趋。
设立理财子公司的好处
相比于理财细则,《商业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对理财子公司来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利好:
1、监管不设置理财销售起点硬性要求,银行自行设置;
2、扩大销售渠道和理财投资合作机构范围;理财新规中规定,理财产品所投资资管产品的发行机构、受托投资机构和投资顾问为持牌金融机构。相比之下,理财子公司可将依法合规、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纳入理财投资合作机构范围,此举将利于扩大理财产品的销售渠道;
3、不强制要求个人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在银行营业网点进行面签,可通过网上面签;
4、允许发行分级理财产品;
5、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可直接投资股票;
6、放松非标债权投资限额管理;理财子公司独立经营理财业务后,根据理财子公司特点,仅要求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
四大行拟出资规模均在100亿以上
四大行不愧于大行,设立理财子公司拟出资的规模也比股份行、城商行高出不少。其中,中行拟出资不超过100亿元,建行为不超过150亿元,农行为不超过120亿元,而“宇宙行”工行则不超过16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理财子公司注册地的选择上,农行和建行均选择在深圳,中行在北京,工行则未公布注册地。根据报道,深圳方面还在积极争取其他大型银行的理财子公司“落户”深圳。
高额注册资本金的缘由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日透露,《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已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反应整体积极正面,本月下旬将正式发布。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于理财新规,《办法》在销售门槛、销售渠道和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都有所放松,向公募基金的相关管理规定看齐。这无疑对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带来不小吸引力。
《办法》还对理财子公司资本金规模设置了要求,即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从目前已公布的设立理财子公司的计划看,多数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拟出资规模均远高于10亿元,如股份制银行普遍将拟出资规模设在50亿元左右,交通银行为80亿,而四大行的拟出资规模均在100亿元以上。
对于为何大行的拟出资规模较高,一方面是因为大行理财余额规模大,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大行的资金实力强。例如,作为银行理财规模NO.1的工行,截至2018年6月末,工行理财产品余额(保本+非保本)约3.37万亿元,较年初的3万亿元不减反增。工行理财产品规模和非保本理财规模在行业内都排第一。
总行资管部或保留,大行内部将三足鼎立
尽管四大行均已宣布将设立理财子公司,但对市场来说,这份消息来得有些晚。
作为银行理财领域的“大户”,四大行在设立理财子公司的问题上却显得进展缓慢,其背后的原因既牵扯到集团已有下属公募基金公司的协调问题,又有理财子公司成立后如何与母公司资源联动、利益分配的探索。但实际上,这不仅是大行所面临的问题,也是绝大多数银行资管部独立出来后都要面对的问题。
设立专门的理财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是大势所趋,但是在资管新规出台后,各类商业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的积极性却不尽相同。股份制商业银行最积极,其主要原因是希望尽快满足监管要求以扩张资管业务,而大型商业银行迟迟未发布设立理财子公司计划的主要原因是各子公司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尚未完全厘清。子公司之间协调方面,由于国有大行已拥有基金、保险、信托等金融子公司,如果再成立理财子公司,可能出现与现有的基金公司构成同质化竞争,造成金融资源的浪费。
目前,四大行旗下均有公募基金,如工银瑞信、农银汇理、中银基金和建信基金。因此,有观点认为,如果再设立理财子公司,则面临着同质化竞争和资源浪费的问题。
目前部分银行透入,未来可能在成立资管子公司的同时,总行层面仍保留资管部,以协调理财子公司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理财子公司负责理财经营,资管部门负责整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