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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8-03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5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拟对参股公司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担任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简称“腾势新能源”)的董事,属于关联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王传福先生需回避表决。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拟对参股公司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对参股公司腾势新能源增资人民币4 亿元,全部作为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腾势新能源增资涉及的相关事宜。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对腾势新能源增资完成后,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腾势新能源的股权比例保持为50%。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有关交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关于调整和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担任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及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董事之职;公司非执行董事夏佐全先生担任深圳市优必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之职;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子冬先生曾于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职;上述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三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西安迪滴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深圳市优必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的2018年度原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额度进行调整;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广州市亚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武汉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型额度,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所需手续,具体调整和新增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有关交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和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备查文件: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