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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8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彩红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限延期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限延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9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期限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所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详细列明了延期的原因。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以上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资金额度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现有自有资金情况并结合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以上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资金额度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可以滚动使用。
监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0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限延期的公告
内容提示: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下午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限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3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8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84元,共计募集资金34,774.5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774.5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25.40万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349.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78号)。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投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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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公司审慎研究后,拟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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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投项目是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发展情况制定的,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行业变动情况,审慎安排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公司募投项目系根据当时市场发展需求结合公司自身研发技术水平、产品工艺及其生产能力等因素设计的投资项目,以实现公司自主产品产业化、规模化、技术优势化的发展战略和公司经营目标。但由于国际油价持续低位运行使全球油气勘探开发活跃度未达预期,以及公司产品工艺持续升级等原因,公司拟适度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鉴于此,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公司根据当前行业发展动态、市场需求特征及未来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拟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至2019年12月31日。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行业变化情况及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仅涉及投资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限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限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延期。
六、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如通股份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投资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1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如通股份”)于2018年12月10日下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8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8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4,774.5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774.5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25.40万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349.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78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1、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12个月,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2、根据现有自有资金情况并结合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12个月,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1、为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2、为控制风险,自有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1、公司财务资产部依据董事会批准的资金理财方案,结合公司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批准。
2、公司财务资产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披露时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办理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控制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控制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以上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现有自有资金情况并结合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以上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如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认真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留存情况、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针对如通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如通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如通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如通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如通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1、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