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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济南6月3日讯(记者 韦辉)近年来,融资困难是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在6月1日山东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出台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发挥财政杠杆作用,综合利用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手段,共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
银行方面,建立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由省财政筹集资金,吸引市县政府共同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对银行向诚信好、管理规范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坏账损失,省级财政给予30%的补偿,市县补偿比率自定。山东省财政厅巡视员庞敦之说,这项政策出台以后,银行贷款的风险就小了,贷款的积极性就有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也会得到相应缓解,这样就能形成“企业纳税—政府增信—银行贷款—企业发展—税源扩大”的良性循环机制。
在保险方面,主要是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试点,对申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小微企业,各级财政按保费总额的30%给予补贴,并对保险公司承保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赔付率超过150%的损失部分,给予相应比例的风险补偿,所需资金省级负担70%,市县负担30%。这项政策,可以充分发挥保险特有的融资增信功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在担保方面,今年起将从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部分资金,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健全省、市、县三级农业担保机构,为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着力解决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意见》提到,要建立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代偿分担机制,对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且担保费率不高于1.5%的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发生代偿时由担保机构、财政风险补偿资金、贷款银行按协商的比例共同承担代偿责任,降低担保机构风险。另外,设立40亿元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进一步做大做强省再担保集团,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帮助融资性担保机构提高抗风险能力,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大支持。
此外,山东省还将通过积极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业务,探索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等,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合约的增信作用,运用政府采购工具打通金融资本向小微企业的传输渠道,有效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