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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8月22日起通过华泰证券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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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在华泰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认购)、赎回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华泰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重要提示:
1、广发集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正处于封闭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日期,敬请留意我司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2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广发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广发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广发安泰回报混合
基金代码:00129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5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8月21日,本基金已连续54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若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