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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525 公司简称:长园集团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启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永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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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变动说明: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0.17%,主要为合并范围变更产生的影响,上年同期包含长园电子及长园华盛,本期不包含长园电子且长园华盛的合并期间为1-2月,剔除合并范围变更影响的上年同期营业收入为132,516.03万元,同口径调整后增幅为6.89%。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8.73%,除合并范围变动影响外,本年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导致出售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收益大幅下降。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1,287.47万元,主要由于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并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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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为本年执行新金融准则重分类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以及本期出售坚瑞沃能股票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下降主要为留抵的进项税抵扣所致。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动为本年执行新金融准则重分类所致。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变动为本年执行新金融准则重分类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以及本期出售泰永长征股票所致。
(5)预收款项下降主要为前期预收的款项本期销售实现。
(6)应付职工薪酬下降主要为预提的年终奖本年年初发放。
(7)递延所得税负债下降主要为持有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出售金融资产。
(8)少数股东权益下降主要为出售长园华盛股权所致。
(9)税金及附加增长主要为印花税增加以及增值税增长引起的附加税增长。
(10)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主要为会计准则的变化使金融资产的减值移至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11)信用减值损失的产生为会计准则变动,本期信用减值损失为负主要为应收款项的收回。
(12)其他收益增长主要为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13)投资收益下降主要为上年同期出售金融资产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本期公司执行新金融准则,出售泰永长征股票产生的收益8,162.26万计入留存收益,不影响当期损益。
(14)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为一个研发项目终止退回政府补助款所致。
(15)所得税费用减少主要为华盛股权出售产生可弥补亏损。
(16)资产负债率较年初的69.19%下降至本季度末66.34%,主要为本期出售长园华盛股权、出售金融资产偿还借款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1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择机出售持有的部分泰永长征股份,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交易数量不超过731.64万股,占泰永长征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6%。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4月23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泰永长征3,589,611股,占泰永长征总股本的2.94%。本次减持后,公司持有泰永长征14,701,389股,占泰永长征总股本的12.06%。
(2)公司董监高变化:
2018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监事陈曦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2019年1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补选李伟群为公司监事。
独立董事宋萍萍女士于2018年12月28日向公司提出辞职。2019年2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彭丁带为公司独立董事。
2019年1月18日,公司收到总裁许兰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2019年1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聘任徐成斌先生为公司总裁。
2019年2月19日,公司收到职工代表董事许兰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毛明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3)2019年1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受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及外部不可抗因素影响,“运泰利智能装备科技园建设项目”未能按预定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9年1月调整至2019年9月。
(4)2019年1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长园华盛80%股权的议案》,公司将长园华盛80%股权作价57,600.00万元人民币分别转让给张家港金农联实业有限公司、张家港东金实业有限公司等主体,2019年2月26日,有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完成,公司不再持有长园华盛股权。
(5)2019年2月20日,公司披露了《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根据《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兑付“16长园01”公司债券剩余利息和本金总额45,505,152.00元,“16长园01”公司债券于2019年3月4日摘牌。
(6)限制性股票回购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2019年3月,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结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和已冻结限制性股票1,010,400股回购注销手续。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323,666,752元。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九条(股份总数)进行修订。
(7)审计相关事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包括长园和鹰原董事长尹智勇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并已经刑事立案,暂时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长园集团财务报表可能造成的影响;长园和鹰存货、成本相关的认定存疑;长园集团对长园和鹰、湖南中锂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适当性存疑。
公司董事会已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12月22日,上海和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王信投资有限公司、尹智勇、孙兰华将积极督促长园和鹰客户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并承诺:截止2019年12月31日,长园和鹰经审计的2017年应收账款账面净值的回款比例达到90%(含90%)以上。截止2019年12月31日,若长园和鹰2017年应收账款净值的回款比例未达到90%,承诺主体承诺就2017年应收账款净值未收回部分予以补足。在2017年应收账款净值未收回承诺比例之前或承诺主体未以自有资金进行补足承诺比例之前,除非长园集团事先书面同意,承诺主体:(1)不会对其拥有的任何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票、公司股权、合伙企业份额等)进行转让或处置,也不会以前述财产或收益向第三方设置或允许设置任何担保;(2)不会要求长园集团向其支付收购长园和鹰股权的股权转让款项。
公司督促承诺主体履行承诺,已起诉上海峰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和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王信投资有限公司、尹智勇、孙兰华。上海和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王信投资有限公司、尹智勇、孙兰华共同对长园集团负有应收账款补足义务,公司在编制2018年年度报告时,联系承诺主体希望就其承诺履行状况进行回复,但截至披露之日,承诺主体未回复。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准则,本年年初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将影响本期损益,处置收益仍然计入当期损益;本年年初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处置收益都不计入当期损益。上年同期处置收益全部计入当期损益,上年1-6月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收益为19,276.24万元,本年将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大部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因此本年投资收益将大幅下降。
公司名称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启权
日期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