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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报记者 陈薇
经过两个月的征求意见,9月28日晚间,银保监会正式下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其中,公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由5万元降至1万元,并且在销售的时候不得宣传收益率。
银行理财门槛降低至1万元
9月28日,银保监会正式下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早在2018年7月20日—8月19日,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新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给予了广泛关注。
截止今年8月末,我国银行理财市场规模已经达到22.32万亿元,河南商报记者梳理了"理财新规"的变化。
对投资者影响最大的是理财产品销售门槛的降低,"理财新规"提到商业银行发行公募理财产品的,单一投资者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人民币,而目前销售门槛在5万元,这意味着更多投资者有机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很多投资者选购理财产品最重要的指标"预期收益率",以后将不得出现在银行对理财产品的宣传中。在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只能登载该理财产品或者本行同类理财产品的过往平均业绩和最好、最差业绩,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资者"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私募理财产品将引入"冷静期"
在销售理财产品的时候,商业银行只能向投资者销售风险等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理财产品,并在销售文件中明确提示产品适合销售的投资者范围,在销售系统中设置销售限制措施。
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结果应当以风险等级体现,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一级至五级,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分。商业银行不得在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过程中误导投资者或者代为操作,确保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而购买额度较大的银行私募理财产品,借鉴国内外通行做法,引入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要求。冷静期内,如投资者改变决定,银行应当遵从投资者意愿,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并及时退还投资者的全部投资款项。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修改主要是借鉴国内外通行做法,更加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
(编辑 吕瑞天 徐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