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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注意账户余额!青岛公积金二次申贷按账户余额10倍计算-青岛公积金》主要内容是青岛公积金,根据本市公积金个贷管理规定,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与申贷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相挂钩,首次申贷的,按照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现在请大家看具体新闻资讯。
半岛记者 于红靓
6日,半岛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本市公积金个贷管理规定,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与申贷职工(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相挂钩,首次申贷的,按照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二次申贷按照10倍计算。自2019年6月1日起,本市取消二次贷间隔期限限制,首次贷结清后即可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
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友情提醒广大缴存职工,购房拟申办公积金贷款的,要注意保留充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以免影响可贷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