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理财投资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9-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2月20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于2019年1月4日披露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002)。直接持有本公司33.89%股份的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19年1月3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新增审议《关于公司拟增资中铝创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拟以持有的中铝南海合金有限公司100%股权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铝创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以中铝南海合金有限公司100%股权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经评估后价值确定,为人民币35,092.52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铝创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约19.49%的股权。
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披露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增资中铝创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9)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增资中铝创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三、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本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公告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19年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于2019年1月22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于2018年12月24日经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及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经修订)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
备查文件: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
附件: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经修订)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议案1为非累积投票议案,采用常规投票制。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请您在认为合适的栏内填上“√”(若仅以所持有表决权的部分票数投票,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票数)。
2.议案2为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累积投票制包含常规投票制,股东可用所持表决权的部分票数投票,也可用全部票数投票。请股东在“投票数”栏下写明投票的具体数量,如果股东在候选人的“投票数”栏内填上“√”,即默认股东对候选人的投票数与其拥有的持股数相同。
3.如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4.根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投弃权票或放弃投票,在计算该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2019年1月4日披露的随附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作废,请各位股东以本次发布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经修订)为准。
2.本公司于2019年1月4日披露的随附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