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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4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18年9月10日在上海浦东绿地假日酒店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9月9日-2018年9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9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9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沿路1088号上海浦东绿地假日酒店(会议室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上第1-3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4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登载于2018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上述议案2-4均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8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上海市康桥工业区康桥东路558号) 3.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本人签字的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本人签字的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18年9月7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813 5000 传真号码:021-5813 6000 联系人:耿涛 通讯地址:上海市康桥工业区康桥东路558号 邮政编码:201319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4.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8 2.投票简称:百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4的乘积。 ②选举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9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已了解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审议的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对于提案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表决结果三栏内除“√”、“×”外,用文字或其他符号标明的表决票无效。 2.对于提案2至提案4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委托人在每一位候选人对应的投票栏填报投给该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