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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0日,债权人黄培剑等人以江西晨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晖公司”或“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为由向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申请对晨晖公司进行破产清算。2017年8月10日,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决定将晨晖公司执行案件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移送破产审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25日作出(2017)赣03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西晨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18年1月16日裁定将该破产案件移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17日作出(2018)赣0313破1号决定书,指定江西鸿天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2条、2018年8月20日晨晖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和《债权人委员会议事机制和表决规则》以及2018年12月20日晨晖公司债权人委员会的表决结果,管理人决定于2019年1月15日10时起至2019年2月28日10时止,对晨晖公司破产财产进行整体议价处置,特邀请潜在买受人前来报价竞买,现管理人将整体议价处置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议价处置资产状况
整体议价处置资产属于晨晖公司所有。晨晖公司位于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峡山口新街新建居委会。本次整体议价处置的资产所涉:土地租赁权及土地上添附建筑物构筑物、对外应收债权、对外投资持股、办公物品及机械设备、库存、车辆、商标权等资产,具体如下:
1、土地租赁权及土地上添附建筑物、构筑物
晨晖公司机制厂区剩余土地租赁权,土地租赁使用面积约为13137.9㎡,实际出租面积为12619.7㎡,土地使用权人为萍乡市湘通投资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湘国用[2012]第8030503号】,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届满期限为2059年1月16日,租赁费用已经全部付清。
晨晖公司机制厂区内,有五间车间建筑面积约5849.95平方米,所有权人为晨晖公司(未取得产权证)。【详见附件1】
2、对外应收债权
根据债务人账册反映,债务人的对外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两类,共计4,651,042.51元。其中应收账款3,085,715.94元(应收款主要集中在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和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1,565,326.57元(主要集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金和九钢公司质量保证金)。【详见附件2】
3、对外投资持股
(1)江西晨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2月3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债务人出资700万元占70%股份,晨晖公司已经收回投资5436253元,现该公司登记状态为吊销并已停业。
(2)萍乡市湘东区兰亭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1年8月5日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债务人出资500万元占10%股份,登记状态为存续。(经管理人核查,债务人对萍乡市湘东区兰亭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账面显示投资1000万元,其中500万元为股金,500万元为往来借款。截止2016年12月31日,根据晨晖公司账面反映,在萍乡市湘东区兰亭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剩余权益为852.73万元,其中500万元为股金。)
(3)萍乡市晨晖工矿设备有限公司,2009年5月11日成立,出资50万元,占100%,登记状态为吊销并已停业。
(4)湖口县众亿劳动服务有限公司,2012年6月13日成立,2015年10月21日注销,出资50万元,占100%,登记状态为注销并已停业。
4、办公物品、机械设备及车辆:
晨晖公司拥有办公设施80项、机械设备272项、车辆2辆(时代金刚汽车赣J60317,挂靠登记在萍乡市顺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名下,上牌时间为2008年5月20日,已经强制报废;另一辆为五十铃载货汽车,上牌时间2012年5月30日,牌照为赣J26396。上述车辆现停放在债务人厂区内)。【详见附件1】
5、库存
根据晨晖公司财务账簿显示,存货的账面价值为12,988,930.15元(经管理人核查,实际存货远低于账面价值)。【详见附件1】
6、商标权
晨晖公司拥有“晨晖”注册商标,商标注册号5468124,申请时间2006年7月10日,商标类型:7-机械设备,使用期限2009年6月7日至2019年6月6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整体议价处置标的物属于晨晖公司破产财产,由管理人负责交付。
2、议价处置标的物以登记或以现场实物状态为准,管理人不承担议价处置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本标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管理人提供的对外应收债权证据材料仅供参考,有意者请至管理人处查询、核实应收债权的证据材料。未核实证据材料的买受人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应收债权情况的确认,晨晖公司应收债权最终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权数额是否属实、晨晖公司债权能否实现等)由买受人自负,管理人对债权的实现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议价处置标的以现状进行处置。议价处置标的的状态、外观、结构、固定装饰装修及内在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需过户的破产财产均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管理人对议价处置财产的(权利)外观问题、质量问题、结构问题、装修装饰问题、面积差异问题等不作瑕疵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议价处置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上述资产系整体议价处置,不能分割议价处置;
6、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7、管理人不提供发票;
8、对于整体议价处置资产过户所涉及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情况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9、若买受人继续在晨晖公司原厂区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应在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峡山口辖区进行工商注册登记。
10、买受人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变更,但允许买受人在公告期内提高竞买价格。
11、买受人决定参与整体议价购买的视为对议价处置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议价处置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买受人报价期限
买受人应当在2019年1月15日10时起至2019年2月28日10时止,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价方案。
买受人提交给管理人的书面报价方案应当密封盖章,由管理人于2019年3月1日上午10时在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统一开封比价。
三、整体议价处置方式
本次整体议价处置不设置最低报价,至少一人以上报名且报价不低于管理人、人民法院及债权人委员会共同商定的最低价方可成交。
四、买受人条件
1、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购买,但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的,需提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
2、买受人同时需符合萍乡市湘东区兰亭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中股东资质和限制性条件的规定。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从即日起至2019年2月25日前接受咨询、看样(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提前联系:叶律师13036299568,李律师13979907717。
标的物以登记或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次整体议价处置标的的瑕疵保证。
买受人如需查看整体议价处置【附件1】【附件2】的,可以发邮件至管理人电子邮箱(hongtianlaw@qq.com)向管理人索取。
六、保证金缴纳及缴纳方式
买受人拟整体购买晨晖公司破产财产的,应在2019年2月28日前向管理人下列账户支付保证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
户名:江西晨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江西鸿天律师事务所)
账号:36050163015100000643
开户行:建行萍乡经济开发区支行
【注】:
1、买受人委托他人提交保证金的,应当在支付保证金时予以注明买受人信息。
2、买受人未缴纳保证金,视为未参与竞买。
3、整体议价处置成交后,未被确认为买受人的,管理人将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全额退还;被确认为买受人的,可以冲抵购买款。
七、议价处置成交后,被确认为买受人的,买受人应于十五日内将议价处置成交价余款汇款到管理人账户。逾期不缴纳的,本次竞买行为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买受人成功购买整体议价处置标的后,由管理人与买受人签订《江西晨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整体转让协议》,并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
九、联系方式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承办法官 周法官 0799-3441769
联系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司法小区320国道旁
江西晨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江西鸿天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叶律师13036299568,李律师13979907717
联系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公园中路97号司法局院内1栋2单元102室
江西晨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Ο一九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