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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主城区2017年度少儿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的办理时间自2017年6月15日起至9月30日止(法定工作日)。
缴费标准为少年儿童每人缴纳200元,政府补贴每人300元。其中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少年儿童(以下统称持证人员),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补贴。详情如下:
一、申办对象
1、主城区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主城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
2、非主城区户籍,在主城区中小学校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主城区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以及其父母一方已参加主城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3年的学龄前儿童。
二、办理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一寸免冠近照;
3、非主城区少儿,户口簿信息中无法判断与在杭参保家长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在参(续)保时应提供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18周岁以上的主城区户籍学生,及在主城区中小学校就读的非主城区户籍学生还需提供在主城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籍证明;
6、在浙江省省本级、萧山、余杭、富阳参加职工医保或存在医保缴费年限的需要提供浙江省省本级、萧山、余杭、富阳职工医保参保证明;
7、驻杭部队人员需要提供驻杭部队参保证明。
三、办理程序
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持办理材料至就近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续)保手续,同时缴纳相应医保费;也可在办理参(续)保手续后,至本市工商银行或杭州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委托扣缴医保费手续。
其中首次申请参保或中断参保的,应在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方可办理银行委托扣款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新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在纳入参保范围的3个月内参加本结算年度的少儿医保,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续)保缴费手续的,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后,经本人申请,可补办当年度参(续)保缴费手续,并在缴费后满6个月方可享受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在参(续)保期内办理下一结算年度缴费手续的,可享受缴费所属结算年度的医保待遇。
2、参保少儿至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续)保缴费手续的,家长须持银行卡缴纳费用。
3、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少儿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缴费对应年度的少儿医保待遇。
4、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每年参(续)保期内至经办机构办理参(续)保资格审核手续,方可继续委托银行扣缴医保费。
5、参(续)保时间:每年6月至9月(具体以当年公告为准)。办理时限:1、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受理,其中,市民之家医保服务窗口双休日也提供经办服务。
五、办理地址、电话
市人力社保咨询专线:12333;工商银行咨询专线:95588;杭州银行咨询专线:95398;市民卡服务热线:96225。
供稿:区医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