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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住房已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何时恢复?
新政具体执行时间到底是哪天?
问答
⊙12月8日起,宜昌实行公积金新政,连日来,许多市民对于公积金新政仍有不解之处。昨日,本报记者采访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回答了市民所关心的问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结合资金情况,尽快恢复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公积金中心资金压力大
今年须还融资贷款16.7亿元
今年5月,本市公积金新政“黄金七条”开始实施。
1-11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共支持城区市民购买商品住房7080套、面积79.60万㎡,占城区总成交套数的30.74%、总成交面积的30.04%。
1-11月,共向全市11726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1.04亿元,相比商业贷款减少贷款家庭利息支出6771.6万元,每户年均节约支出5779元。
在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宜昌公积金中心采取向商业银行融资贷款筹措资金的办法,最大限度满足市民贷款需求。
市公积金中心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12月8日前在宜昌公积金中心已办理贷款登记预约、贷款登记手续(包括网上登记)未审批放款的客户有2100户、贷款金额约资金8亿元。
2017年宜昌公积金中心还须偿还银行融资贷款16.7亿元,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
12月8日前还清商贷
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
据介绍,此次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从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发文之日(12月8日)起执行,
对12月8日前已还清商业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原政策办理;
12月8日前在宜昌公积金中心已办理贷款登记预约、贷款登记手续的(包括网上登记),按原政策办理。
12月8日前已购房未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客户按新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
我市借鉴省内其他城市经验。武汉市3月25日将公积金贷款额度从60万元下调到50万元、贷款系数也同步进行了调整,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贷款经办银行新受理的贷款申请(以公积金系统录入为准)一律按新政策执行;襄阳市9月27日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规定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同一住房贷款前已提取公积金
提取额与账户余额合并计算额度
因宜昌城区、夷陵区、秭归县个贷率已经超过了住建部规定的85%警戒线,三地暂停受理异地购房贷款和商转公贷款。
为保障缴存职工权益,宜昌公积金中心将根据资金状况,尽快恢复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届时异地贷款职工将与本地职工一并轮候放款。
此外,同一住房贷款前已提取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计算问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了答案:对12月8日前已经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与贷款所购住房为同一套)业务的客户,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购房提取额与公积金账户余额可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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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商妹儿
记者|杨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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