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金融新闻网
您的位置:百色金融新闻网 > 理财投资 >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军工类股票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军工类股票

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

返回目录:理财投资

最新资讯《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军工类股票》主要内容是军工类股票,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4,8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0.44%,募集资金投向4个项目,投资总额为45,574万元,由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如下:■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现在请大家看具体新闻资讯。

(上接D4版)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上接D4版)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经中证天通审计。

(三)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为东风机电单体报表数据,经中证天通审计。

(四)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为红星机电单体报表数据,经中证天通审计。

(五)安徽长城军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经中证天通审计。

(六)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经中证天通审计。

(七)安徽神剑光电制造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经中证天通审计。

(八)合肥天美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经中证天通审计。

(九)安徽东风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经中证天通审计。

(十)安徽东升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经中证天通审计。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4,8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0.44%,募集资金投向4个项目,投资总额为45,574万元,由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需要以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归还已发生的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经核查,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本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的规定时间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深化和延伸,将不断增强公司军民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和市场开发能力,促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公司机械化、信息化和柔性化能力,持续提升公司技术水平、竞争优势、综合实力和经营业绩,有利于强化公司科技质量领先和成本领先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表明各项财务指标良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产生同业竞争或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充分的科学论证和市场调研,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符合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项目建成达产后,将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完善产品布局,使公司的主营业务结构更趋合理,主营业务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每年新增营业收入61,942万元、净利润8,377万元,在扣除折旧费用及其他费用后仍有较高盈利。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军工行业特有风险

1、涉密信息脱密披露和豁免披露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军品业务,部分生产、销售和技术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不宜披露或直接披露。根据《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部分涉密信息采取脱密处理的方式进行披露,部分无法进行脱密处理或者进行脱密处理后仍存在泄密风险的信息,在取得国防科工局批复同意后豁免披露。根据《国防科工局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特殊财务信息豁免披露有关事项的批复》(科工财审[2013]613号)等批复,国防科工局同意发行人豁免披露军品产能、产量、销量,军品销售价格和配套件采购价格变动情况,《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情况;同意发行人对军品产品的名称、口径,军品客户、供应商名称和“11·8安全事故”进行脱密处理后披露。涉密信息的具体内容、处理方式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二、发行人作为军工企业有关豁免部分信息披露的说明”。

由于上述涉密信息豁免披露或脱密处理,投资者不能通过产能、产量、销量这些绝对数量指标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估计公司的盈利情况;不能了解发行人军品销售价格和配套件采购价格情况,并通过上述价格的变动情况了解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变动趋势;不能直接了解发行人是否取得了军品生产经营所需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不能通过发行人军品产品的名称查询公司产品公开信息,从而进一步了解公司产品的市场情况;不能了解客户的基本信息,不利于投资者分析公司军品业务收入的质量;不能了解供应商的基本信息,不利于投资者了解配套件采购的稳定性,可能影响其对公司价值的判断,造成其投资决策失误。

2、国家秘密泄密风险

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事业单位,须经过保密资格审查认证。长城军工及四家军品子公司均为二级保密资格单位,在生产经营中高度重视安全保密工作,制定和执行了各项严密有效的保密制度和措施来保护国家秘密,但一些极其意外情况的发生将可能导致有关国家秘密泄漏,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军品研发风险

为保持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公司持续研究、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我国的军品研发有着严格的试验、检验要求,一般需要经过立项论证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样研制阶段、正样研制阶段和鉴定定型阶段五个步骤,从立项研制到设计定型的时间跨度存在不确定性。另外,公司预研新产品存在一定风险,公司难以保证预研的新产品均会获得军方认可和订货。如果某些新产品的研发周期过长,或者预研的新产品未获得军方认可和订货,则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整体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4、军品定价制度改革风险

2011年4月,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解放军总装备部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军品价格工作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快军品价格从“事后定价”到“事前控制”、从“单一定价模式”到“多种定价模式”、从“个别成本计价”到“社会平均成本计价”的转变,拉开了我国现行军品价格制度新一轮改革的序幕。

在现行《军品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的定价机制作用下,内销军品的销售价格以及配套件采购价格均为军方审定价,价格稳定,发行人可以获得稳定的收入和稳定的利润,有利于其持续稳步发展;发行人的客户和供应商确定,不会因市场等因素变化影响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其按计划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发行人利润空间固定,不能通过开发性价比更高的产品来获得更高的利润;也不能通过寻找性价比更高的配套件供应商来降低采购成本。改革后,制定军品价格的主要依据是武器装备研制立项综合论证时供需双方根据分析、评估、测算等方法协商确定的购置目标价格,发行人在武器装备研制时即需充分考虑经济效益,既要满足武器装备主要技术战术指标,又要将成本控制在购置目标价格以内。发行人可以通过采用经济性设计提高产品性价比的方式来提高盈利能力,也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寻找性价比高的供应商来降低采购成本。但是,如果发行人不能将产品成本控制在购置目标价格内,将会影响经济效益,供应商稳定性的降低也会提高发行人按计划组织生产的难度,从而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出现一定波动,给投资者带来一定风险。

5、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包含对各种火工品的生产、填装和运输,这些火工品装有火药或炸药,具有较高的危险性。为此,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废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及火工品处理、销毁与贮运安全技术要求》(GJB5120-2002)、《兵器工业生产现场管理要求》(WJ2569-2002)等相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但是,公司仍不能完全避免不可抗力等极其特殊情况造成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11·8安全事故”和“2·4安全事故”两起安全事故,具体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十、发行人的安全生产情况”。

(二)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风险

公司军品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军方和军贸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军品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0.19%、51.98%和54.44%,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在国内相关军品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在与军方用户的长期合作中塑造了良好的品牌,公司军品业务稳定增长,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但是,如果国际形势、我国国防战略的变化导致军品客户的需求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与国内军方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军品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军品业务销售收入分别108,680.97万元、83,151.42万元和97,011.8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3.22%、66.38%和67.29%。公司军品业务主要为总装业务,总装业务上游配套企业较多,生产周期较长,导致总装企业的订单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交付,所以总装销售收入确认也集中在第四季度。因此,公司军品业务收入体现出一定的季节性波动,最近三年,第四季度军品业务销售收入占全年军品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0.22%、35.33%和45.48%

报告期内,公司军品业务销售收入季节性波动情况如下:

由于军品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高,军品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公司发展民品业务的风险

本公司建立了“军民融合”的科研、生产和销售体系,主营业务以军品为主,民品为辅。公司以军工产品的质量要求组织民品生产,已经成功将部分成熟的机械加工技术和工艺应用于民用领域,并在不断推进其它可以民用化的技术和工艺在民用领域中的应用。目前,主要的民品种类包括预应力锚具和汽车零部件等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民品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6.78%、33.62%和32.71%。

公司的主要民品由专门的子公司组织生产和销售,由专业的民品经营团队负责经营和管理。由于多年来,公司集中主要精力拓展军品业务,民品业务的发展经验和可利用的资源相对有限,存在民品的市场开发和销售达不到预期效果的风险。

4、公司控股型架构管理风险

公司是控股型公司,不从事具体的生产与经营活动,主要职能为投资管理及对子公司的科研、生产和销售进行管理,直接和间接控制了10个生产、经营活动主体,并通过这些子公司开展主营业务。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制定的《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子公司的股东(大)会制定的《公司章程》等制度对发行人控制子公司的人事、财务和生产经营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发行人有效控制和协调了旗下子公司的生产与经营,未曾出现对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控制力转移或者降低的情况。但是,如果相关子公司的管理人员知情不报、延期报告或者蓄意规避发行人的管理,则发行人可能不能及时了解相关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实施相应的管理,从而产生一定的公司治理和经营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

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新增固定资产38,543万元,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2,507万元。如果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不能及时产生效益或效益未达预期,则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公司将面临因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2、短期偿债风险

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16、1.41和1.58,速动比率分别为0.86、1.05和1.17。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规模较大,压缩了公司流动资产规模。尽管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逐年增大,公司依然面临短期偿债风险。

3、非经常性损益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如下:

正常情况,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自于政府补贴收入,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大,2016年受“11·8安全事故”影响较大。公司作为重点保军企业,报告期内得到了政府较多的补助和支持;子公司东风机电在2016年发生“11·8安全事故”发生产品、厂房、设备及赔偿支出。以后年度,公司是否能够持续取得较大金额的政府补贴收入,以及是否会发生其他非经常损益,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存在非经常性损益波动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综合考虑当前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和国际形势、市场需求、军民品发展趋势、产品价格、原材料供应和技术工艺水平等因素并假设募集资金能够及时到位的情况下制定的,并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具有良好的经验、技术积累和销售基础,盈利前景良好。如果相关情况发生变化,例如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募集资金不足而自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者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和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那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可能不能产生预期收益。

(五)税收政策风险

发行人的四家军品子公司及间接控制的子公司金星预应力和东升机电(2015年-2016年)均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公司在有效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报告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对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军品生产(订货)合同办理相关的免税手续后,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收入免征营业税;符合条件的生产军工产品的工厂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生产军工产品的房产,免缴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11号)、《关于军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8号)的规定,对军品生产(订货)合同在办理相关的免税手续后,免征增值税。报告期内,公司的军品收入均免缴增值税。

报告期内,增值税税收优惠对净利润的影响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测算说明:

我国国内军品的销售价格由军方根据《军品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的审价机制确定。在审价制下,军品采购价格由制造成本、期间费用和利润三部分组成,军品定价会给军工企业留下合理的利润空间。假设不存在军品增值税免税优惠,则会造成军工企业的利润空间减少,为保障军品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军品定价亦会进行调整。

我国一直重视对军工行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支持,发行人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有望保持延续和稳定。但是,如果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发行人及其相关子公司未能通过相关认定,相关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上述优惠税收政策,从而给本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六)控股股东控制的风险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军工集团持有公司74.02%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军工集团仍将保持绝对控股地位。

根据《关于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科工法〔2007〕546号)的有关要求,并考虑公司在国防军工体系内的重要地位,本公司在《公司章程》第十九条中特别约定,军工集团作为国有出资人代表,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应当多于公司总股本的50%;在其控股地位发生变化前,应向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以确保公司顺利履行国防责任、贯彻国防战略和完成军品生产任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军工集团通过行使其股东权利对本公司的重大决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军工集团亦可通过对公司董事会的控制力,间接影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和重大人事任免。如果军工集团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和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不利影响,将损害发行人或者少数股东的利益。

(七)资质证书续办风险

进入武器装备行业,需要取得《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等资质证书,并通过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

发行人四家军品子公司均属重点军工企业,设立半个世纪以来,专注于弹药武器装备的研制和生产,掌握了迫击炮弹、光电对抗弹药、单兵火箭等系列弹药武器装备及引信、子弹药、火工品的核心技术,长期从事军工生产活动,持续符合现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相关资质条件。但是,如果资质证书不能及时续期,则可能对相关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八)资产权属的风险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尚有以下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书,其2017年12月31日的净值如下:

发行人上述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权属存在瑕疵,可能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发行人控股股东军工集团于2013年6月出具承诺,如发行人及子公司因土地和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而遭受任何损失,由军工集团予以全额补偿。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公司重要合同包括军品销售合同、研发合同、民品销售合同、军品采购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授信合同和其他重要合同,相关合同履行良好。

(二)对外担保事项

本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担保。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合肥市同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东风机电纠纷案

2014年7月2日,合肥市同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因工程款纠纷,以东风机电为被告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中院)提起民事诉讼,原告诉称:原告自2008年11月29日首次承接被告单项机加中心工房时起,之后原告陆续承接被告其他单项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截至原告起诉之日,原告承接的被告涉案所有工程均已竣工,工程质保期已届满,按照原告与被告双方的约定,被告应当支付尚拖欠的原告工程款2,273.18万元及迟延付款利息458.12万元,合计2,731.30万元。并要求被告承担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

2014年7月20日,合肥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14]合民一初字第00497-1号)裁定,查封东风机电位于安徽省肥西县桃花工业园创新大道土地证号为肥西国用(2013)第2116号的土地,为东风机电与原告的民事诉讼提供财产保全。

2016年3月,同创公司与东风机电因工程款纠纷已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合民一初字第00497号”判决:东风机电应支付工程款余款10,963,255.64元及相关利息。东风机电不服一审判决,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16年7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6)皖民终499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6年8月,东风机电与合肥市同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立明、王立义签订协议,协议各方一致确认:东风机电尚欠合肥市同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利息及其他费用合计13,905,852元,东风机电应将上述款项直接付至王立明、王立义账户,协议各方就该诉讼事项再无其他纠纷。2016年8月至9月,东风机电根据协议约定,向王立明指定账户支付了款项合计13,905,852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案属于正常经济纠纷,主要为双方对工程尾款结算金额存在争议,本案目前已结案并执行完毕,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王立义、王立明和合肥市同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风机电纠纷案

2016年1月,原告王立义、王立明(以下简称:原告)以合肥市同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原告”)和东风机电为被告,向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高新区法院:判令第一被告支付工程款15,080,960.70元及逾期利息3,500,000元,合计18,580,960.70元(后续利息按照上述合计金额自起诉顺延计至款清之日止);判令东风机电在其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判令第一被告和东风机电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16年8月,东风机电与合肥市同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立明、王立义签订协议,协议各方一致确认:东风机电尚欠合肥市同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利息及其他费用合计13,905,852元,东风机电应将上述款项直接付至王立明、王立义账户,协议各方就该诉讼事项再无其他纠纷。2016年8月至9月,东风机电根据协议约定,向王立明指定账户支付了款项合计13,905,852元。至此,本案终结。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诉讼案件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王立梅与东风工程纠纷案

2010年5月18日,东风机电从民生银行获得项目贷款2,000万元,银行将2,000万元作为工程款直接打入同创公司账户。东风机电与王立强约定,由同创公司在扣除100万元作为工程款后,将余款1,900万元打入东风工程账户,供东风工程使用。同创公司根据约定将1,900万元转给了东风工程,东风工程出具了借条。

至2014年6月,东风工程分期偿还了借款1,050万元,剩余850万元尚未归还。2014年6月,王立强将剩余债权转让给王立梅。

2014年7月2日,王立梅以东风工程为被告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被告归还尚欠的借款本金11,961,658.37元及相应的尚欠利息200,387.15元,合计12,162,045.52元。并要求被告承担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

2015年1月13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4]合民一初字第00496号),判决如下:1、被告东风工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立梅借款本金人民币850万元及该款利息(自2014年7月2日起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实际付款之日止)。2、驳回原告王立梅的其他诉讼请求。

2015年2月6日,东风工程提起上诉。2015年7月3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东风工程的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东风工程已经按照生效判决偿还了王立梅借款本金850万元、利息54.51万元、诉讼费7万元,合计911.51万元。至此,本案终结。

4、神剑科技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纠纷案

2018年5月1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以下简称“原告”)因租赁合同纠纷,以神剑科技为被告向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蜀山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实物补偿费、土地使用费共计209万元及该款利息113.49万元;判决被告清理、腾空租赁场地及附属房屋、消除安全隐患,并立即并交还原告;清缴在租赁期间拖欠的水电等费用(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费用。蜀山区法院已受理本案。

2018年6月13日,被告向蜀山区法院提起反诉,请求依法判令被反诉人立即赔偿反诉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3,136,170.38元;本案诉讼费、鉴定费等相关费用均由被反诉人承担。

2018年6月22日,本案首次开庭审理,原、被告均同意将被告提出的反诉与本案合并审理。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案正在审理中。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未涉及其他任何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有重大影响的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不存在其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子公司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未发生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附录和备查文件

1、招股意向书全文、备查文件和附件可以到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

本次发行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招股意向书全文可以通过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7日

相关阅读

关键词不能为空

经济新闻_金融新闻_财经要闻_理财投资_理财保险_百色金融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