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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多家银行储户屡曝银行账户里存款不翼而飞。通过调查发现,多与银行“贴息存款”有关。
贴息存款简单解释为客户在银行存款时,当场按约定利率支付给储户一定利息,等存款到期,再按央行规定利率支付规定的利息。
近年,贴息存款导致储户存款“神秘失踪”案件不断增多,从热钱较多的江浙一带,迅速蔓延至全国各地,上自省级市,下至小县城,甚至国有银行也有涉及。
贴息存款实质已是银行多年暗藏在深宫的怪胎,且在银行精心孕育之下,贴息存款呈发扬光大之势,孽生出“阳光贴息”和“非阳光贴息”两类,即银行与符合贷款条件企业合作,让贷款企业拉存款并对储户贴息的,叫阳光贴息;
对不符合贷款条件企业,通过资金掮客拉存款与银行内鬼合作并给储户贴息的,叫非阳光贴息。这种怪胎带来的危害早已引起监管层高度重视,并被监管部门叫停。尤其2014年9月11日,银监会、财政部和央行在《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更是明令禁止贴息存款行为的。
然而,时至今日,贴息存款怪胎为何没有胎死腹中,其幽灵仍在屡屡害人?在笔者看来,原因莫外呼四条。
其一,商业银行畸形存款增长考核机制是首因,只要商业银行存款考核机制不转变,“贴息存款”就仍有生存土壤。随着金融脱媒体,社会资金分流,银行吸收存款越来越难,一些客户经理为了获取业绩提成,必然采用“贴息”这一些不规范拉存款手段。
且银行内部管理不够严密,对客户经理疏于管理,也是重要原因。
其二,银行规避信贷监管规模使然,一些银行面对有偿还能力的企业申请贷款,出于贷款规模考虑,通过贴息存款方式巧妙地躲避监管部门信贷规模监管,达到扩大信贷业绩和牟利之目的。
其三,银行转嫁存款成本冲动。从原来银行自己暗地掏腰包组织贴息存款发展到由企业掏腰包拉贴息存款,银行巧妙实现了存款成本转嫁,企业获得了贷款,形成了巨大灰色利益链,银行及其员工、资金掮客均获得了收益,皆大欢喜。银行因此乐此不疲。
其四,监管处于灰色地带,因为手段隐蔽,取证难,且一直来监管部门疏于监管,查处打击不力,不足于形成威慑力,致使贴息存款屡禁不止。
从表面上看,贴息存款似乎起到了解决银行与企业在资金融通上的矛盾,但实际无异于饮鸩止渴,时间越长,银行中毒越深,储户被蒙蔽和受损越大,对经济毒副作用就越明显。
细究一下,具有三方面危害:
一是导致了银行不正当竞争,抬高了利率,扰乱了正常存款竞争秩序。贴息存款都是摆不上“桌面”的地下活动,以银行一年期存款年利率为3.5%的话,如果贴息率为2.1%~2.3%,存款利率无形中被提高到了6%左右,有的可能更高。因而,贴息存款即使商业银行存款竞争越演越烈,抬高了存款整体利率水平,不利于存款市场健康发展。
二是为资质不良、别有用心的企业“骗钱”提供了通道。
从贴息存款发生存款失踪案看,大都是不具备条件贷款企业为骗取储户资金而产生,而银行部分“内鬼”利用内控漏洞,积极配合企业诈骗储户资金,既导致储户资金被骗受损,又为企业和银行员共同作案提供了契机,滋生了大量违法犯罪案件。
且贴息存款资金失踪,银行无论如何都难脱干系,不仅加大了银行赔偿的法律责任风险,更加大了经营声誉风险,严重损害了银行社会形象。
三是提高了资金成本,加大了企业负担,无异于缓解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困局。
据调查,通过“阳光贴息”,大型企业实际贷款利率约为9.5%~10%,小微企业则更高一些。而“非阳光贴息”实际贷款利率在10%~15%之间。
而杭州联合银行出问题的存款多数贴息为13%,即储户将钱存入后,一次性获得13%的利息。
可见,贴息存款怪胎是一个寄生在银行体内的“毒瘤”,商业银行到了该痛下决心割除的时候了。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发动多方社会力量参与,建立立体监管体系,对至今仍隐秘进行的贴息存款进行“围追堵截”,净化存款市场环境,保护民众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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