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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从银行低息贷款后转手高息借给他人 湘潭县男子被诉-低息贷款》主要内容是低息贷款,湘潭在线10月31日讯(湘潭日报记者陈钢 通讯员 杨玉平)编造购买设备的由头,获得银行的低息贷款后,转手便将贷款高息借给他人,借此谋取利息差。仅仅3个月,当事人便获利数十万元,这种“空手套白狼”的行为如何定性?日前,湘潭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高利转贷罪对何某提起公诉。,现在请大家看具体新闻资讯。
湘潭在线10月31日讯(湘潭日报记者陈钢 通讯员 杨玉平)编造购买设备的由头,获得银行的低息贷款后,转手便将贷款高息借给他人,借此谋取利息差。仅仅3个月,当事人便获利数十万元,这种“空手套白狼”的行为如何定性?日前,湘潭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高利转贷罪对何某提起公诉。检方表示,这是湘潭县首起高利转贷案。
案情回顾:
2011年,湘潭县人何某打算通过向银行贷款再高息转贷他人的方式赚钱,经过与周某等4人商议,以共有的位于金桂名城的三个门面作抵押进行贷款,贷得款项各分一半。同年5月,何某编造某租赁处要添置塔式起重机、挖机等大型设备的虚假事由,并以上述门面做抵押,向湘潭县锦石乡信用社申请贷款1100万元。两个月后,该信用社向何某发放贷款1000万元,期限两年,利率为9.84‰。
贷款下发后,何某将该款项转至他人账户,并与周某各自分得500万元贷款(周某将贷款投入建筑工程)。同年8月3日,何某将其中400万元贷款以月息3分转借给朱某3个月,获得利息36万元左右。2015年1月,公安机关在查处其他案件中发现上述情形,由此案发。
检察官析法:
据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近年来有不少人认为,从银行获得低息贷款再高息转借他人,是一门发家致富的好路子。实际上,这种转贷行为不仅充满巨大的回收风险,更是触犯我国刑法,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该数额,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到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本案中,何某高利转贷获利36万元,已远远超过构罪的上限标准,所以检方对何某以涉嫌高利转贷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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