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理财投资
刘某所在的公司通过与上游公司(另案处理)签订代理销售合同,向不特定大众推销透支卡,骗取被害人交纳的会员费及服务费共62000元。2018年10月23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刘某提起公诉。同年11月,同级法院依法对刘某作出了有罪判决。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刘某作为A网络技术(武汉)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与上游公司签订代理销售“C商城会员卡”的合同。
之后,刘某在网上购买了被害人的个人信息等资料,聘用业务总监、业务经理、业务员(另案处理)等,让他们通过打电话或加微信聊天的方式向不特定大众推销“C商城会员卡”,隐瞒该卡的使用范围和条件以及性质,宣称该卡“不需要查看征信,下卡快,还款时间长,全程无利息”等,谎称该卡具有信用卡功能,可以贷款、变现、商城购物等。
被害人大多数都无法通过正规途径贷款,刘某的信息一发出去,就有人“上钩了”。被害人在交纳会员费及服务费后,才发现所收到的“C商城会员卡”并不具有透支、贷款、变现等功能。对此A公司的员工只是推诿,拒不退款。
2018年1月9日,侦查机关将嫌疑人刘某等人抓获归案。刘某交代,在案发前其发现类似的透支卡就是用来骗人的。客户用“C商城会员卡”在C商城购物时,商品价格是市场价的两倍,且商品需要抢购,购买商品必须一半用银行卡支付一半用“C商城会员卡”支付。在还清透支金额前,客户无法继续在商城购物。此外,该商城还限定每人每次只能购买一件商品。售卡成功后业务员就会将被害人拉黑,将其转至客服,客服则利用之前商量好的固定话语推诿。自己虽然知道做这个业务是违法的,但还是盖了公司的章。
经检察院审查,嫌疑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2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刘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自愿认罪认罚的认罪态度,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的量刑建议。同级法院依法采信,于2018年11月12日对刘某以诈骗罪作出如上判决。
代办信用卡诈骗通常有哪些套路?
1、通过电话、QQ短信、微信冒充可以发放信用卡的公司业务员,承诺可以快速办理大额信用卡,勾引受害人;
2、以办理信用卡发放需要提供保证金、手续费等借口让受害人不断汇款,套取受害人银行卡等个人信息;
3、违法犯罪分子将银行卡、支付宝、微信和转帐资金套现骗走。
检察官提醒,现在个人信誉系统逐渐完善,银行对信用卡申请人的资产审核要求比较严格,审查征信是必不可少的,并不存在所谓的“无视征信”等说法。此外,所有银行对信用卡申请的处理都是免费的,只要涉及到“手续费”“好处费”“验证还款能力”等字眼,就要提高警惕。(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