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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2天就迎来了十一大长假,又到了理财产品推送短信满天飞的时节。
大家在投资理财产品的时候,一定不要被所谓的“高息理财”迷了眼,做出后悔得要死的决定。你看王阿姨就是贪高息,结果亏了本金加利息。
具体的事情是这样子的:
王阿姨2013年开始参与民间借贷。在尝试了几家民间理财公司、拿到几笔年化收益率超过20%的高息之后,她对收益的胃口越来越大。
直到遇到一家承诺每月5%利息的公司,王阿姨感到很满意,陆续投入84万元。谁知最后那家公司资金链断裂,她的本金84万元和预期的15万元利息都化为泡影,这养老本都亏进去了。
小旺说:
今年8月上旬,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支持”、“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而上述事件中,王阿姨的投资月利息就是5%,折算成年利率已经高达60%,这已经大大的高出了国家规定中的最高的年利率36%,压根就不受法律保护了,王阿姨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小旺建议大家在投资理财产品的时候,一定要知道,高息往往伴随着极大的风险。当你要投资的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高于20%的时候,你就应该要动脑想一想了,这不会遇到了骗子公司吧。因为现在银行的一年定期利率才2%,余额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才在3%左右,主流P2P平台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也只在10%左右。
除了要避免受“高息理财”的诱惑外,还有以下2点你也需要注意。
银行卖的理财产品不都是“亲生”的。银行在售的理财产品其中有一部分是代销产品,是非银行自主品牌的投资理财产品,银行并不一定会给该部分产品兜底,你在购买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
还有就是在银行代销的诸多产品中,分红险属于储蓄兼保障的产品,由于其具有一定分红收益,被许多理财经理当做保本保息的理财产品推销。但是,作为投资型保险消费者,在购买分红险的时候必须注意,保险的本质是保障,而非收益。不然到了最后往往是你自己吃了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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