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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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杨金燕”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平台(http://wz.dqdaily.com)进行问政:
我和我老公在13年11月在大庆让胡路商业贷款买了一套房,现在证件齐全,我是18年底单位开始给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过我的单位在林甸,户口所在地是大同区,我这种情况能把商贷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办理?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如下:
您好,一、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一)、还款满一年以上,(二)、《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不动产权证》已到手,(三)自行结清的需自结清之日起三个月以内限时办理。二、申贷条件: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申请贷款时,以申请贷款当前月为基准至少在最近6个月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三、所需材料由于较多,这里篇幅有限,请您拨打12329热线详询。四、中心委托的贷款银行就近办理。
原问政网址请点击进入:http://wz.dqdaily.com/wlwz/gjjgl/2019-02-16/64557.html
问政热线:6666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