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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报 记者 黄蕾 “在国内应该是私募基金中的首例了。”李伟说。
李伟是华夏尧舜禹旅游产业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尧舜禹基金”)的投资人,在这个宣传规模为2亿元,期限为2年的私募股权基金中,他投资了600万元,未曾想,项目出了问题,原来的私募管理人处于失联状态。
经过与其他投资人的努力,“在合规的程序下,投资人通过投票选取了新的基金管理人,由新任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组成清算小组处理清算、追缴基金财产、进行诉讼仲裁等事务。”李伟说。
私募管理人失联之后,变更私募管理人这事也让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总经理、首席经济学家孙建波听了有点惊奇,“以前还真没听说过这样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是很难更换的。”
而在顺利更换基金管理人后,按照约定,新的基金管理人开始有序进行清算、追缴基金财产、进行诉讼仲裁等事务。
但是在进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情况,让李伟感到困惑,“我们时常会调侃,投资有时候真的是糊里糊涂赚了钱,只有当项目出了问题之后,投资人进行认真调查才会发现,有些基金项目本身可能就存在问题。”
让李伟如此感慨的是处理过程中与担保方的沟通结果。“担保方说担保函公章是造假的,他们没有签署过相关的担保文件。”
不过好消息是,“通过托管方中信证券得知,基金实际募得约1.35亿元。”李伟说,他从相关方了解到,中隆华夏基金一位控制人因个人原因被刑拘,警方因此冻结接近一亿元本基金产品资金,并且这笔资金中只有1000万左右准备用于建设主题公园。
首例更换
“这笔钱是我投资的另一个项目结束后刚到账的,也怪自己当时比较马虎,没有仔细核实一下这个基金项目的情况。”李伟说,他涉足私募基金领域近五年,大大小小已经投资过十几个项目。
尧舜禹基金是已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注销的中隆华夏(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隆华夏基金”)发行的一款产品。该公司2018年4月1日被中基协列入失联名单,8月10日,因失联被基金业协会注销。“我是今年1月底通过个人理财分析师知道的公司失联和项目出现问题。”李伟说,因为约定于1月底入账的半年利息没有到账,便前往中隆华夏基金发现出了问题。实际上,该公司在2017年10月就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在得知公司和项目均出现问题后,李伟第一时间思考的是如何在最大程度上减少损失和追回投资金额,在业内朋友和律师的建议下,李伟积极主动地和其他投资人进行沟通和联系,在托管方中信证券的召集下,于今年4月举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取新的基金管理人代替失联的基金管理人,与托管方共同进行基金清算事宜,决议事项得到了中基协的认可。
据了解,中隆华夏基金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为一个亿,尧舜禹基金是其名下的三个基金项目之一。
宣传资料显示,该基金成立于6月20日,规模2亿元,期限2年,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中隆华夏基金,托管人为中信证券,资金定向用于认购华夏尧帝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70%的股权,资金最终用于相关主题公园项目的开发和建设。
“投资人因为和包括基金托管方、项目方、担保方均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因此如果基金管理人因为失联缺位的话,投资人后续处理基金项目事宜会非常困难。”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嬿池表示。
正因为如此,根据相关规定,像李伟这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原基金管理人失联甚至被注销的情况下,要清算、追缴基金财产,需要选举一个新的基金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在关于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行使相关章节中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包括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职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在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等事项上,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时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开的,由基金托管人召集。“从操作上来看,公募基金关于投资人更换管理人的操作流程,是适合私募的。”孙建波说。
基于此,李伟和其他投资人积极行动起来,和托管人中信证券配合,从销售渠道入手,来寻找投资人。据李伟介绍,最终他们统计出,通过直销渠道购买基金的共有19位投资人,共投资4340万,通过中投在线股份有限公司宣传了解而购买的有66位投资人,共投资9180万。“挺不容易的,毕竟私募基金项目的投资人多而分散,但总算差不多都找到了。”李伟说。
随后投资人集体委托律师,提请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3月21日在网上发布关于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将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会议形式、审议事项等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4月9日下午,在中信证券的召集下,尧舜禹基金持有人在上海召开大会,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的全部通过,作出包括更换基金管理人为前海恒泽荣耀(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恒泽荣耀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由新任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组织成立清算小组进行基金终止、清算事宜等的决议。
据了解,前海恒泽荣耀基金成立于2014年10月23日,注册资本为1亿元,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等,于2015年1月正式加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并登记成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目前在基金业协会有5只备案的私募基金项目。
前海恒泽荣耀基金总经理姚晔表示,公司之所以选择担任新的基金管理人,是希望为基金财产受损的投资者提供一个可行的保全追索基金财产的维权路径。
根据《基金法》规定,担任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行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报送基本情况。因此李伟等投资人、新基金管理人前海恒泽荣耀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等于4月19日前往中基协进行相关情况登记。“中基协这边认可我们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决定,并表示能够顺利更换管理人的情况非常罕见,可以算是国内第一例了。”李伟说。他还表示,中基协说由于之前无此惯例,协会正在研究此类情况的处理,但不影响本次决议认定和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李伟提供的中基协私募基金部自律组给托管人中信证券的回复邮件截图中,可以看到中基协给予的回复为“请你公司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托管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新旧管理人衔接,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担保疑窦
虽然顺利实现了更换私募基金管理人,但是面临的追偿问题依然不少。
在基金设立和投资过程中,为了维护基金和基金投资人的权益,更好地实现投资目的,往往比较重视在交易中设置增信措施。基金投资领域常见的增信措施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其中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作为一种担保方式,保证人为交易第三方,一般较为常见的是债务人的关联方,比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形式应当为保证人与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根据李伟提供的担保协议和担保函扫描件可以看到,2017年6月6日,深圳民航机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10月更名为深圳民航机场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民航机场联合”)与中隆华夏基金签署协议,为尧舜禹基金项目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方否认为项目提供过担保,说担保函上的公章是造假的。”李伟告诉记者。
据此,记者致电在担保函上盖章的原公司总经理武湘红(2018年7月13日公司总经理和执行董事均由武湘红变更为黄成华),武湘红表示不知道担保一事,也没有签过字,表示担保协议上的章是造假的。电话连线过程中,一名自称公司法务的人从武湘红手中接过电话说,和中隆华夏公司从来没有业务往来,表示担保函上面的章是伪造的,尧舜禹基金项目从来没有听说过。
根据天眼查信息,深圳民航机场联合注册时间为2005年12月,注册资本为4.5亿元,其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民航机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民航机场集团”),持股比例为88.89%。通过股权穿透看到,深圳民航机场集团持有深圳民航机场实业控股有限公司90%的股权,后者又是中隆华夏基金的两位股东之一,持有其40%的股权,另一位股东为自然人,持有60%。
同时,还可以发现,深圳民航机场集团在2017年2月曾持有深圳市保理财务服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此后在今年7月更改为60%,更于8月份直接退出不再持股。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保理财务服务有限公司曾为尧舜禹基金项目方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达70%,基金项目2017年6月成立,其于次月出让其所持所有股权。
“我在投资这个项目的时候,比较看重担保方,正如当初宣传的那样,我一直以为它有国企背景。”另一位该项目的投资人陈蒙(化名)表示。
那么实际情况如何呢?通过天眼查发现,中国华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深圳民航机场集团100%的股份,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持有中国华宇100%的股权。今年2月6日,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官网发布声明称,中国华宇不是我公司出资设立的公司,中国华宇及其子公司行为均不能代表我公司及成员单位,我公司及所属单位不承担中国华宇及其子公司任何行为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同时,天眼查数据显示,深圳民航机场联合经营范围为金融信息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等,与民航、机场等字样无关,记者在与公司法务沟通中曾询问公司的主营业务,该名法务以保密为由拒绝回答。
记者注意到中隆华夏曾经在2017年5月10日出具过一份尽职调查报告,里面有对于担保方的调查说明,尽职调查主办人和协办人分别为中隆华夏基金原员工张曙及张勇,记者致电张曙询问尽调报告事宜,他表示自己完全不清楚尽职报告事宜,字迹也不是本人的,张曙表示自己只是公司的一名销售,张勇是公司行政人员,均完全没有参与公司的尽职调查。张曙表示自己没有和担保方接触过,对里面的核实事宜完全不知情。
目前,深圳民航机场联合方法务要求出示担保函原件,不认可任何复印件和扫描件,记者进一步问及对于公司所称公章造假一事是否报案,法务回应称不对外公布。记者从张曙那里了解到,中隆华夏基金所有的文件资料都在公司财务手上,然而现在财务也处于联系不上状态。
“投资人在确定投资一个基金的时候,需要从多方面去考察和衡量。”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嬿池说。她建议投资人首先要去中基协的官网上去核实一下基金管理人及其备案的产品,同时也要看私募基金公司的高管资质,高管也是基金业协会官网的公示内容。在投资基金的时候最好能确定这些高管是在这家基金管理人处实际任职的,而非资质挂名。
同时,陆嬿池提示,从条款方面,投资人在签署投资协议的时候要明确自己享受到的权利、管理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收益分配内容、基金最终投资的具体项目。投资过程中,要求管理人按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理。
(应采访者要求,李伟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