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理财投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A股股票代码:601288) 一、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本行董事会2018年第12次会议于8月28日审议通过了本行《2018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其中郭宁宁董事、肖星董事、徐建东董事、廖路明董事由于其他公务安排,分别书面委托王纬董事、温铁军董事、陈剑波董事、胡孝辉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4 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行已向截至2018年5月2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币0.1783元(含税),合计人民币579.11亿元(含税)。本行不宣派2018年中期股息,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1.5本行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18年中期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审阅。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 财务指标 ■ 注: 1、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计算。 2、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资产总额的平均值。 3、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4、利息净收入除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5、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减付息负债平均付息率。 6、净利润除以期末风险加权资产,风险加权资产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计算。 7、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 8、不良贷款余额除以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9、贷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余额,其中贷款减值准备余额不包括核算至其他综合收益项下的票据与福费 廷的减值准备余额。 10、贷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其中贷款减值准备余额不包括核算至其他综合收益项下的票据与福费廷的减值准备余额。 11、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为年化后数据。 其他财务指标 ■ 注:1、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流动性比率按照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计算。 2、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除以资本净额。 3、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除以资本净额。 4、根据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计算,为境内数据。 2.3普通股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行股东总数为456,952户。其中H股股东23,294户,A股股东433,658户。 本行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H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设置的本行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目统计) 单位:股 ■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总数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18年6月30日,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 2、上述股东中,除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汇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汇金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并计算的持股数为131,260,538,482股,持股比例为40.41%。 3、本行前10名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一致。 截至2018年7月2日,本行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总数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18年7月2日,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 2、上述股东中,除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汇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为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汇金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并计算的持股数为141,342,881,051股,持股比例为40.39%。中国烟草总公司及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并计算的持股数为3,778,337,530股,持股比例为1.08%。 2.4优先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农行优1股东总数为25户。 农行优1(证券代码 360001)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以下数据来源于2018年6月30日在册股东情况) ■ 注:1、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农行优1的股份数量占农行优1股份总数(即4亿股)的比例。 截至2018年6月30日,农行优2股东总数为28户。 农行优2(证券代码 360009)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以下数据来源于2018年6月30日在册股东情况) ■ 注:1、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为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农行优2的股份数量占农行优2股份总数(即4亿股)的比例。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财务报表分析 利润表分析 2018年上半年,本行实现净利润1,159.7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3.06亿元,增长6.7%。 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资产负债表分析 资产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行总资产为219,208.5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674.69亿元,增长4.1%。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增加6,850.56亿元,增长6.6%;投资净额增加2,728.63亿元,增长4.4%;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增加669.35亿元,增长2.3%;存放同业和拆出资金减少1,064.04亿元,下降16.7%,主要是由于存放同业合作性款项减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少1,725.74亿元,下降31.9%,主要是由于买入返售债券减少。 资产主要项目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负债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行负债总额为203,511.4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271.55亿元,增长3.7%。其中吸收存款增加7,456.54亿元,增长4.6%;同业存放和拆入资金增加1,118.97亿元,主要是由于境内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增加;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减少2,063.79亿元,主要是由于央行回笼资金,本行与央行的卖出回购业务余额下降;已发行债务证券增加1,931.70亿元,增长40.7%,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发行同业存单和二级资本债。 负债主要项目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股东权益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行股东权益合计15,697.11亿元,其中普通股股本3,499.83亿元,其他权益工具798.99亿元,资本公积1,735.73亿元,盈余公积1,343.68亿元,一般风险准备2,393.52亿元,未分配利润5,880.77亿元。每股净资产4.24元,较上年末增加0.09元。 股东权益构成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3.2业务综述 2018年上半年,本行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加快公司业务经营转型,持续提升综合化金融服务能力。充分发挥集团合成优势,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供给质量。大力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重大战略。持续做好雄安新区金融服务,与雄安新区管委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全面服务国企混改,为377家国有企业提供混改金融服务方案。积极服务新经济新动能,配套差异化的政策和资源,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经济、绿色金融等领域贷款实现较快增长。积极做好民生金融服务,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的信贷支持。积极拥抱金融科技,加快负债类产品、供应链金融、移动支付等领域创新步伐,深化对公客户营销管理系统应用,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提升精准营销、有效管理能力,公司业务转型向纵深推进。截至2018年6月末,本行拥有504.66万个公司银行客户,其中有贷款余额的客户5.80万个。 2018年上半年,本行顺应客户需求变化及金融科技发展趋势,推动新技术、新理念、新模式与零售业务的深度融合,全面启动新时代零售业务战略转型。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客户账户规模居同业首位。通过挖掘和分析大数据,完善客户画像和统一视图,丰富客户立体维度标签,精准把握客户多样化个性化金融需求,线下网点主动获客和线上渠道批量获客能力持续提升。加快零售业务向智能化转型,建设智慧营销平台、智慧运营平台、智慧信贷平台、智慧风控平台。持续完善、推广个人客户营销管理系统,强化客户分类、分群管理,着力提升线上智能营销能力。优化零售产品创新机制,推出实物贵金属订单销售项目和“银利多”等新产品,个人客户产品覆盖率稳步提升。加强零售产品经理、数据分析师和理财师等队伍培养,营销队伍专业能力进一步提升。 本行资金业务包括货币市场业务和投资组合管理。本行坚持稳健经营,灵活应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市场变化,适时调整投资策略,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资产运作收益处于同业较高水平。2018年上半年,本行人民币融资交易量为131,421.10亿元,同比增长43.8%。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行投资净额64,256.0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728.63亿元。 本行落实资管新规要求,稳步推进资产管理业务平稳转型,推动理财产品结构调整,加强产品研发、系统升级、投资模式优化,提升本行资产管理的核心竞争力。根据资管新规的标准,本行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公募型“安心得利·灵珑”系列封闭式净值型产品、“安心快线·时时付”系列开放式净值型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农银私行·安心得利”系列私募封闭式净值型产品。2018年上半年,本行理财产品日均余额18,465.23亿元,较去年增长5.4%。 2018年上半年,本行持续推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加强产品服务与业务模式创新,不断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获得性与满意度。截至2018年6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41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86.66亿元;小微企业客户数43.98万户,比上年末增加5.22万户;上半年小微企业法人信贷投放3,222亿元,平均贷款利率5.14%;不良贷款余额与不良率实现“双降”,资产质量保持企稳向好态势。 报告期内,本行落实国家产行业政策、环保政策和金融监管要求,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不断完善绿色信贷管理体制,引导金融资源向生态环保产业转移,为“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贡献金融力量。截至2018年6月末,绿色信贷业务贷款余额8,720.7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6%。 报告期内,本行围绕“做强B端商户”和“做活C端客户”两条主线,加快产品创新,布局场景金融,网络金融业务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本行加快将客户和业务向线上引流,线上渠道客户规模持续扩大,交易流量稳步提升。报告期内,本行电子渠道金融性交易笔数为258.15亿笔,同比增长28.8%;交易金额达493.83万亿元,同比增长21.22%。 3.3县域金融业务 本行通过位于全国县及县级市(即县域地区)的所有经营机构,向县域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该类业务统称为县域金融业务,又称三农金融业务。报告期内,本行践行“服务三农、做强县域”的战略定位,扎实开展服务乡村振兴“七大行动”、金融精准扶贫和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一号工程”,进一步巩固提升了县域金融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2018年上半年,县域金融业务实现税前利润424.5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2%,主要是由于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14.62亿元。 3.4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不断优化信贷结构,继续压降产能过剩行业敞口,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下降,拨备覆盖率较上年末上升,风险抵御能力继续加强。进一步完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加强衍生交易业务管理。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和案件风险防控,制定全行业务连续性计划,保障核心系统持续稳定运行。推动、指导各综合化经营子公司和境外机构建立健全风险偏好管理框架,提高风险管理有效性。 贷款五级分类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强化信用风险管理,不断优化信贷结构,分类施策有效化解存量风险,保持资产质量平稳向好。(1)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支持国有企业“降杠杆”,加强产能过剩和高风险行业风险管控,实行严格的行业限额管理,压降高风险行业风险敞口。(2)健全信用风险监控体系,对重点行业、区域和客户加强日常监测、分析,强化风险预警。(3)推动信用风险化解和风险治理,对不同类型风险化解客户进行差异化管理。多措并举强化集团客户风险管理,防范过度融资风险,持续加强地方政府信用业务管理,对存量业务开展全面清理。(4)推进 “净表计划”,强化自主清收,拓宽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渠道,加大清收处置力度。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行不良贷款余额1,858.95亿元,较上年末减少81.37亿元;不良贷款率1.62%,较上年末下降0.19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余额3,552.6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4.51亿元;关注类贷款占比3.10%,较上年末下降0.17个百分点。 内部控制 本行认真落实国家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强监管、严监管、深监管态势,以风险与案件可控为目标,优化内控合规体制机制,抓好深化市场乱象整治、反洗钱合规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大科技支撑力度,为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3.5资本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着力优化资产总量和结构安排,控制风险资产增速,努力实现资本集约型发展;不断提高资本管理精细化水平,持续优化经济资本配置机制,突出经营战略导向、价值回报理念和结构优化要求,加强经济资本事中监测与事后评价,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贯彻落实资本节约行动,加强风险缓释管理;继续夯实资本实力,优先通过内部积累实现资本补充,并合理运用各类资本工具,优化资本结构。 3.6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先后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五项企业会计准则。本行已按上述准则实施的时间要求,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了上述新的会计准则。新准则实施对本行的主要影响,请参见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附录四 中期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 3.7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