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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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软件开发利用手机软件为用户提供更为方便的借贷等服务。互联网是一块大蛋糕,要想啃下这块蛋糕,必须要有卓人的见识,只有这样才更容易脱颖而出。虽说P2P的蛋糕够大,但是我们在开发的过程中,还需要认识到不同模式的风险,这样才会比较容易让自己安心。在国外,P2P平台在发展至成熟阶段,经营形式较为单一。而在我国,多半平台却发展出更加复杂的经营模式。这其中主要存在两种模式,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分析一下这两种模式所存在的风险。
P2P网贷软件开发经营模式风险分析
1.信息中介平台模式:信息中介平台模式指的是平台将借款者信息放在平台寻找合适的出借人的单纯信息中介平台模式。这种模式下的p2p平台只是起到撮合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作用,P2p平台本身并不会为投资者提供任何形式的本息担保,更不会通过第三方融资担保机构或抵押担保方式为投资者提供保障。这种模式既是最初的p2p模式,更是p2p行业的最佳模式,风险性也是最低的。
2.小贷公司线上模式:小贷公司模式指的是p2p平台与线下多家小贷公司合作,通过平台推荐,并由平台筛选出优质项目销售给投资者的模式,这种模式可以看作是线下小贷公司的线上业务平台模式。这种模式的潜力比较大,不过同时其受监管力度的影响也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