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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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小林去年底查看自己的储蓄账户时发现,银行收取了两次各3元的小额账户管理费。心有疑惑的小林专门去银行咨询,银行称2015年该银行已发出通知:“每月账户余额低于1000元的要收取账户管理费1元,按季度收取。”
小林表示,曾经看到过相关新闻报道,有关政策规定是:对于银行客户账户中(不含信用卡)没有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这一政策是2014年出台。他的储蓄卡是2015年7月办理的,且在该银行仅有一张储蓄卡,完全符合政策规定。
于是,他便向佛山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佛金消协”)投诉,认为银行收费不合理,要求银行退回6元小额账户管理费并承诺日后不再收取该项目的费用。
佛金消协接到投诉后,马上联系相关银行,要求该银行查清事实,妥善处理。该银行在收到投诉单后,马上致电小林解释了收费的相关政策,并告知他,在该行开立的首张普卡是可享有减免帐管费服务的,同时通过电话方式引导客户设置账户管理费减免。经沟通后,林立表示理解并和接受银行的处理方式。
据了解,虽然免收小额管理费的相关政策规定早已出台,但是,仍然有不少市民并不知道此规定,更没有主动向持卡银行申请取消小额管理费或者年费。如果市民想要免年费或小额账户管理费,需要主动去银行网点申请。目前各家银行收费标准不同,小额账户管理费一般为12元/年,年费多数是10元/年。
佛金消协工作人员提醒,金融消费者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对金融机构收费项目有异议,有权利要求工作人员及时作出解释,通过主动维权的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文/佛山日报记者王春艳通讯员佛金消协)
(编辑/李嘉雯)